(一)基本情况
李长征,男,汉族,1972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二级警督警衔,1997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济宁市公安局刑科所副主任科员、副主任法医师。近年来,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4次;市政府、市公安局嘉奖7次;入选“山东省DNA专家组”,荣获“济宁市青年科技进步奖”、“山东省公安科技进步奖”,先后获得“全国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青年人才”,“山东省刑事技术青年人才”、“济宁市五四杰出青年”等荣誉称号。
(二)主要事迹
刑事技术的一线骨干人才
李长征同志始终战斗在打击刑事犯罪的第一线,利用法医技术、DNA技术累积破获杀人强奸抢劫等恶性案件1170余起。
2011年7月19日,梁山县小安山镇高楼村信贷员蒋春兰(女,62岁)被杀死在自己家中,家中大量现金被抢走。现场勘查中提取到40余份检材,面对被害人的惨死、犯罪分子的残忍,李长征同志高度重视,连续加班48小时,完成所有检材的检验工作,并从中筛查出了嫌疑人DNA信息,分析后李长征同志认为可做Y家系排查。由于Y家系排查在国内应用不多,经验欠缺,李长征同志在我省最早引进并应用Y家系,破获了一批案件,积累了一定经验。在检验了50余户的家系后确认高姓家族可疑,侦查人员送检高姓家族能够取到的适龄人员120余份检材,面对诸多的检材李长征放弃周末,加班检验,于8月7日全部检出。所送检材125份,经与现场嫌疑人遗留物证比对,均已排除。但是在检验中发现高登某与现场嫌疑人遗留物证好像存在某种关系,经会诊确认高登某与嫌疑人存在生物学单亲遗传关系。经过细心分析和艰难检验最终利用DNA技术确认犯罪嫌疑人高连某,于2011年8月15日在青岛抓获犯罪嫌疑人高连某。(男,23岁)。李长征同志利用DNA技术完成了常规侦查方法不可能侦破的案件。
针对法医技术领域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积极开展公关,充分利用所学知识,他组建我省第一家也是我省目前唯一的活体骨龄鉴定实验室,填补了我省在活体骨龄鉴定中的空白,极大的方便了我省活体骨龄鉴定工作。组建济宁市DNA数据库并成功与国家库联网,参与组建济宁市公安局DNA实验室和法医解剖室,法医鉴定走在了全省前列。近年来,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56篇,完成“输血对DNA检测影响的研究”、“甲醛固定组织DNA检验的研究”、“直扩技术在接触生物检材DNA检验中的应用研究”、“常用女性青少年骨龄评定方法的比较研究”等科研项目5项,其中“直扩技术在接触生物检材DNA检验中的应用研究”获得山东公安科技进步二等奖,为案件的检验每年能够节约100万元的经费,并提高了微量物证的证据应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