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李建生,男,1967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文化,1990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阳信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先后被评为“滨州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阳信县十大杰出青年”、“全市执法为民先进个人”、“十八大安保先进个人”、四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荣立个人二等功等。
(二)主要事迹
誓为警徽添光彩
现年47岁的李建生,1990年7月至今在公安一线摸爬滚打了24年。
“他每到一处就改变一所稳定一方”——这是阳信县公安局党委对他的领导能力的评价,也是他20多年来在不同岗位上努力工作的真实写照。
2012年12月,李建生同志调任任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长,对于处在保护民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最前沿的公安部门来说,110接处警、户籍管理、人员稳控、化解矛盾——事事关乎群众安危。刚上任不久,河流镇发生一起因土地纠纷集体上访闹事事件。因正值年关,群众的情绪波动较大,如处理不慎,就会引发大规模的群体性案件,李建生同志不顾个人安危,多次找煽动打砸的村民进行沟通,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并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魏桥创业集团、施工单位沟通交流,积极向党委政府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向群众宣传法律政策,经过10多天的努力,这起群体性事件才得以平息。
2013年8月,信城街道办纸坊村发生了一起因操作不当引发的油罐车爆炸事故,操作者当场死亡,死者家属抬着尸体,扬言要去县政府讨个说法。李建生同志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感和责任感,立即深入现场及时处理,避免了酿成大的群体性事件;2013年4月,治安大队接到畜牧局移交案件:河流镇赵家村14户村民,购买的“口蹄蓝尔康”兽药,导致饲养的54头牛死亡。警情就是命令。他立即带领治安大队民警马不停蹄展开调查,仅用10天就破获此案,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为群众追回损失36万余元。
仅2013年以来,李建生同志带领治安大队就牵头处置了以河流镇高池村聚众闹事事件。信城街道办付家村拆迁上访事件、出租车聚众示威案、农民工跳楼讨薪案、滨化石脑油中毒事故等30余起群体性案(事)件,深受县领导、县公安局领导的高度评价。
从警24年来,李建生同志在不同的岗位上,始终保持着知难而进、勇于实践的工作热情,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谱写了一曲“人民公安为人民”忠诚与奉献的赞歌,为和谐、幸福的新阳信做出了杰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