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城市基础设施居全国前列 道路拥堵仍是“顽疾”

2014-06-26 16:54:00来源:大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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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省设市城市共46个,其中,副省级城市2个,地级市15个,县级市29个;县城60个。全省设市城市和县城公共供水生产能力1562.4万立方米/日,其中地下水542.4万立方米/日,企业自建设施供水生产能力600.9万立方米/日;全社会供水总量42.9亿立方米,城区人口用水普及率为99.2%,人均日生活用水量为131.7升。全省所有城市和县城都有管道燃气。

  大众网济南6月26日讯(记者 李兆辉)26日,山东住房城乡建设在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2013年山东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关情况。大众网记者从发布会现场了解到,去年山东城市基础设施供给能力和普及率水平位居全国前列,燃气普及率达到97.3%人均城市道路面积24.7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6%。但城市基础设施发展不平衡,全省所有城市都没有轨道交通运行,多数城市交通拥堵比较严重。城市地下管线修建计划性差,“拉链马路”现象屡禁不止。

  城市基础设施供给能力和普及率居全国前列

  26日,山东住房城乡建设副厅长、新闻发言人耿庆海介绍,山东城市基础设施供给能力和普及率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2013全省设市城市共46个,其中,副省级城市2个,地级市15个,县级市29个;县城60个。全省设市城市和县城公共供水生产能力1562.4万立方米/日,其中地下水542.4万立方米/日,企业自建设施供水生产能力600.9万立方米/日;全社会供水总量42.9亿立方米,城区人口用水普及率为99.2%,人均日生活用水量为131.7升。全省所有城市和县城有管道燃气。

  人工煤气储气能力14.9万立方米,年供气总量为5.5亿立方米;天然气储气能力1719.3万立方米,年供气总量73.5亿立方米;液化石油气储气能力9.6万吨,供气总量67.6万吨;城区用气人口3807.9万人,燃气普及率达到97.3%。全省有101个城市和县城有集中供热设施,供热能力:蒸汽29598.4吨/小时,热水54345.8兆瓦,供热面积85770.6万平方米,其中住宅供热面积69878.3万平方米。 

  全省设市城市和县城实有道路长度48334.6公里,面积96614万平方米,人均城市道路面积24.7平方米,实有桥梁6360座,其中,大桥及特大桥382座,路灯216.8万盏全省设市城市和县城在建轨道交通线路2条。全省设市城市和县城排水管道长度58906.5公里,年污水排放量36.4亿立方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为93.9%,比2012年提高了1.42个百分点。

  全省设市城市和县城园林绿地面积25万公顷,其中,建成区20.7万公顷,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6.8%,比2012年提高0.4个百分点;公园绿地面积6.4万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6.3平方米;绿化覆盖面积29.4万公顷,其中建成区23.5万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6%,比2012年提高0.42个百分点。全省设市城市和县城实际清扫面积10.2亿平方米,清运生活垃圾1307.3万吨,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109座,日处理能力42388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1298.88万吨,无害化处理率为99.36%,比2012年提高了1.61个百分点。

  城市基础设施发展不平衡  多数城市交通拥堵严重

  但是城市基础设施发展不平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耿庆海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城市基础设施发展水平差距巨大,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任重道远。

  其中城市交通问题比较突出。目前全省多数城市交通拥堵比较严重,城市道路供给能力有限与机动车无限性增长的矛盾十分突出。所有城市都没有轨道交通运行,城市公交分担率普遍偏低。

  不仅如此,城市基础设施管理粗放,城市地下管线修建计划性差,缺乏协调,乱挖道路,拉链马路的现象屡禁不止。地下管线漏失率居高不下。道路设施完好率低,养护管理不及时、不到位。另外,目前全省城市雨污分流的比例不足百分之五十,排水防涝设施标准普遍偏低,地下综合管廊的敷设里程不足200公里,与城市道路长度的占比不足0.01%。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程度较低,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刚刚起步。

  针对城市基础设施发展出现的问题,耿庆海说,围绕省政府文件确定的城市基础设施发展目标和13个重点建设领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制定和印发相关的配套文件,并督促地方配套出台贯彻意见。改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和营运方式;积极推进市政公用领域特许经营制度;加快推进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价格改革;积极推进养护和作业市场化等5个方面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体制、机制的改革和创新。

  同时,加强裸露土地绿化和建设扬尘治理,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落实水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目标,确保全省城市饮用水全面稳定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深入开展“和谐城管”创建活动,建成一批示范单位和示范项目。建立“村收、镇运、县处理”城乡环卫一体化体系,提升城市垃圾处理设施水平,为消纳农村垃圾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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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余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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