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做到“三个注意”

2014-03-01 19:25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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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4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座谈会在北京召开。对于广大党员干部而言,就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时代的先锋,做时代的楷模。要勇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敢于弘扬正气,反对歪风邪气,这样才能实实在在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014年1月4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刘云山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刘云山书记强调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在践行,要从身边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把“三个倡导”要求变成日常的行为准则,进而增强自觉奉行和日常践行的能力。同时也要坚持教育和实践两手抓,以教育引导实践、以实践深化教育。对于广大党员干部而言,就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时代的先锋,做时代的楷模。

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全社会引起了广泛关注。到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三个倡导”,即“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再到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由此可见我党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视程度以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性。

青年干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青年干部能否践行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由于思想不成熟、缺乏社会实践和人生经验,再加上社会转型期价值多元化对传统思想观念的冲击等因素,对于广大青年干部来说,这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因此,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做到“三个注意”:

一是注意深入理论学习。青年干部都有很强的学习能力,对于一些新知识和新方法、新技能都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熟练掌握,但是一些年轻干部整天忙于事务性的工作,忽视了理论学习的重要性,学风不正的问题在一些干部身上时有出现。有的钻研理论的兴趣不浓厚,缺乏深度和系统性,学习中不求甚解,浅尝辄止;有的轻视理论学习,整天忙于应酬;有的把学习和工作对立起来,认为“学好不如干好”,甚至出现了“以干代学”的现象。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政治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清醒。勤奋学习是增强党性、做好工作的前提。放松学习,缺乏理论武装、知识滋养和正气熏陶,久而久之就会思想滑坡、意志消退。须知没有强有力的理论知识做后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只是一纸空谈。诸葛亮在家训中说过:“非学无以广才,非学无以明识,非学无以立德”。因此,作为青年干部,要树立学习光荣、学习重要的思想;要讲学习、比能力、重水平,摒弃务虚名、混文凭、假水平;敦实理论功底,在学习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是注意笃行“知行合一”。知行合一是明朝思想家王阳明提出来的,所谓知行合一,就是指客体顺应主体,知是指知识,行是指实践,知与行的合一,既不是以知来吞并行,认为知便是行,也不是以行来吞并知,认为行便是知。通俗的理解就是学以致用,这不仅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也是我党自成立以来的真实写照。青年干部志存高远,希望建功立业、有所作为,但是古人云:“不及珪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因此,青年干部要脚踏实地、表里如一。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要克服心浮气躁,广大青年干部想干出一番事业,这本没有错,但是如果好高骛远、急功近利,那么不仅做不出成绩,还会给自己带来灾难;要杜绝心口不一,不要做说话的巨人行动的矮子;要避免扭曲的价值观腐蚀自己,不要丧失在大是大非问题的立场和原则,坚决抵制贪图享乐;要将自身的言谈举止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对照,时时刻刻提醒自己。

三是注意强化自我约束。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要努力学习,更要自我约束。遵守党纪国法,清清楚楚做人,明明白白做事。从群众生活的细节入手,从群众内心需求出发,尊重群众的劳动与创造,将群众的批评当做对自身的鞭策。要学会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用党章、党纪来要求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过好名位关、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经得起执政、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考验。不能取得一些成绩就骄傲自满,固步自封,淡化组织观念,不受纪律约束。要勇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敢于弘扬正气,反对歪风邪气,这样才能实实在在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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