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判决网络传播淫秽物品案 发布照片千张获刑一年

2014-04-24 07:08:00来源:大众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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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全省各级“扫黄打非”部门,积极开展网络色情信息专项治理“净网”行动,严厉打击利用网络传播淫秽物品活动,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受到严厉惩处。

  本报济南讯 去年以来,全省各级“扫黄打非”部门,积极开展网络色情信息专项治理“净网”行动,严厉打击利用网络传播淫秽物品活动,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受到严厉惩处。在判决的刑事案件中,比较典型的有以下8起:
  王某传播淫秽物品案。2009年到2012年9月,王某为了提高级别,浏览更多色情信息,使用账号“abolo21”在公司网站“色界”(www.sejie2.us)论坛上发布色情视频共86个,供他人浏览。2013年5月22日,博山区人民法院以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王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
  孙某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自2012年7月以来,孙某以营利为目的,先后租用境外服务器创建“五月天”等8个色情综合网站,复制传播淫秽色情视频403部,获取违法所得3万余元。2013年6月28日,即墨市人民法院以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代某某传播淫秽物品案。2012年12月以来,代某某在济阳县垛石镇“万达通讯器材门市部”利用互联网以“陌生人”网名建立“济阳夫妻交流群”(后更名为“济南夫妻交友群”),供群成员聊天交流换妻、婚外一夜情、多人淫乱等淫秽色情信息。群成员通过该群上传发布大量淫秽色情图片、7段淫秽色情视频,同时利用群视频秀工具播放淫秽色情视频。该群成员数量保持在160人左右。其中,代某某上传淫秽色情图片15张。2013年7月12日,济阳县人民法院以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代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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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余梁

责任编辑: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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