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在山东考察
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汇聚全面深化改革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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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领导同志与网友面对面,谈民生、论发展、话改革。
“四德工程”以“孝、诚、爱、仁”为主题,为凡人善举立传。
习近平在柏林演讲时,讲述了诺博和汉斯两位德国专家的故事。
今日上午9时,秦志晖诽谤、寻衅滋事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这是去年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来,第一起依法公开审理的典型案件。
庭审直播
#秦志晖诽谤、寻衅滋事案#8时58分,身着便装的被告人秦志晖被法警带入法庭。
#秦志晖诽谤、寻衅滋事案#书记员已经宣读完法庭纪律。8时55分,公诉人、辩护人、合议庭成员均已进入法庭。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两名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两名律师出庭为被告人秦志晖辩护。合议庭由两名法官和一名人民陪审员组成。
#秦志晖诽谤、寻衅滋事案#新华社、中新社、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多家媒体已来到法庭,进行报道准备。
#秦志晖诽谤、寻衅滋事案#8时05分,被告人秦志晖已提押至法院候审。
#秦志晖诽谤、寻衅滋事案#中央电视台卫星转播车已开到现场,今天央视将就本案庭审情况进行直播报道。
人民网北京4月11日电 今日上午9时,秦志晖诽谤、寻衅滋事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这是去年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来,第一起依法公开审理的典型案件。据北京朝阳法院官方微博消息,该微博将进行庭审微博直播。
秦志晖曾为网络推手,网名“秦火火”。他承认制造并传播的谣言有3000余条。其中,很多谣言都在一时之间成为了网络热点,比如,雷锋生活奢侈;张海迪拥有日本国籍;原铁道部向动车事故中意大利遇难者协议赔偿300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接近两亿元)……
公诉机关指控秦志晖于2012年12月至2013年8月间,使用“淮上秦火火”、“炎黄秦火火”、“东土秦火火”等微博账户,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网络上散布,引发大量网民转发和负面评论。公诉机关认为,该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编造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应当以诽谤罪、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秦火火”的那些谣言:
●使用“中华秦火火”造谣称,红十字会强行募捐。
●使用“东土秦火火”造谣称,罗援身为少将,其大哥在德国一著名公司任高管。
●使用“炎黄秦火火”造谣,暗指张海迪的妹妹更改姓名、国籍,通过某公司高管身份承接残联工程项目。
●使用“川中秦火火”造谣,称杨澜从股市骗钱诈捐。
这四条内容均是“秦火火”的谣言,人民网在此提醒广大网友,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秦火火”其人:
真名秦志晖,男,1983年出生,湖南省衡南县香花村人,高中毕业,曾是尔玛公司员工。去年,该公司因在互联网蓄意制造传播谣言、恶意侵害他人名誉、非法攫取经济利益被警方打掉,秦志晖与另外一名网络推手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被抓获。
警方查明,秦、杨二人曾公开宣称:网络炒作必须要“忽悠”网民,使他们觉得自己是“社会不公”的审判者,只有反社会、反体制,才能宣泄对现实不满情绪;必须要煽动网民情绪与情感,才能将那些人一辈子赢得的荣誉、一辈子积累的财富一夜之间摧毁。
他们公开表示:“谣言并非止于智者,而是止于下一个谣言”。他们甚至使用淫秽手段对多位欲出名女孩进行色情包装,“中国第一无底限”暴露车模、“干爹为其砸重金炫富”的模特等均是他们“引以为豪”的“杰作”。他们的行为严重败坏社会风气,污染网络环境,造成恶劣影响。】
罪名解释:
诽谤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此罪名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寻衅滋事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打击网络谣言第一案 网络红人“秦火火”诽谤、寻衅滋事案今日庭审
新华网北京4月11日电 备受关注的网络红人秦志晖(网名“秦火火”)诽谤、寻衅滋事一案,今天上午9时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这是去年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来,第一起依法公开审理的典型案件。
秦志晖,1983年12月出生,湖南衡阳人,高中文化。其于2010年7月就职于中国尔玛互动营销公司,负责文案工作。在该公司工作期间,秦志晖熟悉了相关的互联网炒作手法。2011年8月,秦志晖从该公司离职,先后于2012年12月、2013年5月到北京口碑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北京华迅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工作。被捕前秦志晖任北京华迅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社区部副总监。2013年8月19日秦志晖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同年9月18日被批捕。
据公诉机关指控,秦志晖于2012年12月至2013年8月间,使用“淮上秦火火”等新浪微博账户捏造损害杨澜等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引发大量网民转发和负面评论。2011年8月20日,为了自我炒作、引起网络舆论关注、提升个人知名度,秦志晖使用名为“中国秦火火_f92”的新浪微博账户编造、散布虚假信息攻击原铁道部,引发大量网民转发和负面评论。
公诉机关认为,秦志晖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编造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分别触犯了刑法第246条、第293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应当以诽谤罪、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记者了解到,为提高网络知名度和影响力,非法牟取利益,秦志晖先后策划、制造了一系列网络热点事件,吸引粉丝,使自己迅速成为网络名人,如“7·23”动车事故发生后,故意编造、散布中国政府花2亿元天价赔偿外籍旅客的谣言,2个小时就被转发1.2万次,挑动民众对政府的不满情绪;捏造全国残联主席张海迪拥有日本国籍,并将著名军事专家、资深媒体记者、社会名人和一些普通群众作为攻击对象,无中生有编造故事,恶意造谣抹黑中伤。秦志晖等人公开宣称:网络炒作必须要“忽悠”网民,使他们觉得自己是“社会不公”的审判者,只有反社会、反体制,才能宣泄对现实不满情绪。必须要煽动网民情绪与情感,才能把那些人一辈子赢得的荣誉、一辈子积累的财富一夜之间摧毁。他们公开叫嚣:“谣言并非止于智者,而是止于下一个谣言”。他们不惜一次次突破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制造传播各种谣言,扰乱网络秩序,有网民称其为“水军首领”,并送其名字“谣翻中国”。
为了遏制互联网上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猖獗的势头,维护网络公共秩序,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公安部于2013年8月部署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有组织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案件,有效净化了网络环境,保护了公民合法权益。如,北京警方先后查处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蓄意造谣传谣案、“环保专家”董良杰编造虚假信息案、北京口碑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等6个公关公司利用网络非法经营案;江苏警方查处“网络爆料人”周禄宝涉嫌敲诈勒索案和 “今日焦点网”等11家自建网站涉嫌敲诈勒索案;上海警方查处傅学胜制造传播“中石化‘非洲牛郎门’”等谣言案;云南警方查处“网络名人”董如彬(网名“边民”)涉嫌虚报注册资本、非法经营、寻衅滋事案;湖南警方查处“全媒体记者”格祺伟涉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案等。
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公布实施,明确规定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犯罪的认定及处罚问题,为司法机关准确而有力地打击此类犯罪提供了较为明确的司法解释依据。
“秦火火”诽谤、寻衅滋事一案是公安机关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司法解释以来,第一个依法公开审理的典型案件,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届时,朝阳法院官方微博@北京朝阳法院将对庭审进行微博直播。(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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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红人“秦火火”,现实生活中的被告人秦志晖,他如何“引火烧身”走上被告席的?
1983年12月出生的秦志晖,高中毕业后做过电子产品流水线工人、餐厅服务员, 2010年7月到中国尔玛互动营销公司负责文案工作,熟悉了互联网炒作手法。一年后离职,被捕前秦志晖任北京华迅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社区部副总监。他一直渴望“火”,至今他操着湖南衡阳口音在地铁求粉丝的视频依然能证明他的渴望。
秦火火:你好,可以关注下新浪微博吗?中国秦火火,秦朝的秦,水火的火啊。
“淮上秦火火”、“炎黄秦火火”、“东土秦火火”,秦志晖先后注册过12个“秦火火”的微博,据公诉机关指控, 2012年12月至2013年8月间,他使用这些新浪微博账户捏造全国残联主席张海迪拥有日本国籍,并将著名军事专家、资深媒体记者、社会名人和一些普通群众作为攻击对象,无中生有编造故事,恶意造谣抹黑中伤。办案民警问他为什么这么做,他说为了好玩儿。
秦火火:我扒出来,让大家看一看,乐一乐,好玩儿一下。
秦志晖在回答警方关于动机的讯问时,多用“出名儿”二字。
办案民警:通过粉丝数量的增加最终使自己出名,按他的供述,出名之后就会有出版社找他,出书。
2011年“7.23”动车事故发生后,秦志晖使用“中国秦火火_f92”的新浪微博账户故意编造、散布中国政府花2亿元天价赔偿外籍旅客的谣言,引发大量网民转发和负面评论,而他发此信息没有任何根据。
秦火火:我还真没去调查研究过,所以,这些事情我知道,我做错了,要承担责任。
办案民警:抓眼球,从中尝到甜头,粉丝数量大量增加,两个小时转发一万多次。
公诉机关认为,秦志晖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编造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应当以诽谤罪、寻衅滋事罪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央广网)
庭审关注
#秦志晖诽谤、寻衅滋事案#【打击网络谣言第一案】该案是去年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来,第一起依法公开审理的典型案件。
#秦志晖诽谤、寻衅滋事案#【案情早知道】据指控,秦志晖于2012年12月至2013年8月间,使用“淮上秦火火”等新浪微博账户捏造损害杨澜等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2011年8月20日,使用“中国秦火火_f92”的新浪微博账户编造、散布虚假信息攻击原铁道部,引发大量网民转发和负面评论。
#秦志晖诽谤、寻衅滋事案#【基本资料】秦志晖,1983年12月出生,湖南衡阳人,高中文化,被捕前任北京华迅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社区部副总监。2013年8月19日,秦志晖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同年9月18日被批捕。
#秦志晖诽谤、寻衅滋事案#【工作经历】秦志晖于2010年7月就职于中国尔玛互动营销公司,负责文案工作。在该公司工作期间,其熟悉了相关的互联网炒作手法。2011年8月,秦志晖从该公司离职,先后于2012年12月、2013年5月到北京口碑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北京华迅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工作。
#秦志晖诽谤、寻衅滋事案#【秦志晖说】谣言并非止于智者,而是止于下一个谣言。网络炒作必须要“忽悠”网民,使他们觉得自己是“社会不公”的审判者,只有反社会、反体制,才能渲泄对现实不满情绪。必须要煽动网民情绪与情感,才能把那些人一辈子赢得的荣誉、一辈子积累的财富一夜之间摧毁。
初审编辑:王云峰
责任编辑:余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