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通过省人大财经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建议大会批准2014年省级预算草案

2014-01-22 07:23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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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听取并通过了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杜昌祚作的关于山东省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记者 李占江 报道
  本报济南1月21日讯 今天上午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听取并通过了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杜昌祚作的关于山东省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3年省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省人大有关决议,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调整完善省以下财政分配关系,扎实开展“营改增”试点,建立健全全口径预算体系;依法加强收入征管,落实企业税费优惠政策,努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坚持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大力压减一般公务性开支,积极推进预算公开,注重盘活用好财政存量资金,多措并举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加强预算和财务管理,创新资金分配方式,各项财税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全年预算任务圆满完成。
  报告说,存在的问题是:财政持续增收的基础还不够稳固,税收结构中房地产业税收、高耗能产业税收占比过高;地区间公共服务不平衡问题仍较突出,有的市县债务规模增长较快,部分基层财政依然比较困难;财经秩序不够规范,部门财务管理比较薄弱,部分企业会计信息失真、偷税逃税现象时有发生等等。这些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省政府提出的2014年全口径预算,符合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人大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要求。其中:全省公共财政预算、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是省政府代编预算,是指导性的。经审查,符合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考虑了各项政策性收支增减因素。收入预算与2014年全省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相衔接,是有经济基础的。支出预算增幅低于收入预算增幅,是积极稳妥的。建议本次会议批准省政府提出的《关于山东省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4年省级预算草案。
  为做好2014年预算执行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要积极引导各地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在真正增加地方财政可用财力上下功夫。既不能有税不收、缓收,也不能收过头税。改革完善收入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坚决制止列收列支、虚收空转等现象。要把支持推进改革、加强社会治理,摆在财政工作重要位置,把财政投入与改革的进展、事业的发展以及治理目标的实现统筹考虑,把问效、问绩、问责贯穿始终。要进一步健全预算体系,建立规范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推进各预算之间的有机衔接,真正形成政府资金合力。要把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积极探索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立规范合理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预警机制,逐步把政府债务单列出来,试编政府债务收支计划,做到全额反映、全过程监管,严防有些地方过度举债、违规担保的问题,切实防范财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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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余梁

责任编辑:陈凤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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