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进步和生活水平提高,我省城镇居民的出行方式迅速向机动化方向转变。省城济南居民的机动化出行比重由2004年的50%迅速升至2013年的70%(含电动车、摩托车),上升约20个百分点,未来仍呈上升趋势。其中,小汽车的增幅最快,9年间比重由4%飙升至15%,增长近3倍。
济南是山东的缩影。面积排全国第20的山东,机动车数量排名全国第一。2011年已突破2000万辆。山东各市的交通拥堵日益严重,停车难和乱停车现象随处可见。交通已经上升为我省各市一级政府最棘手、最迫切、最复杂的问题之一,并且毫无退路。
近年来,我省密集出台一系列交通政策和法规,各市也采取了一系列对策,为城市交通的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由于体制原因,各市(青岛除外)的交通管理方式仍然相对粗放,手段相对单一。体制内存在权力重叠、职能交叉、权力与利益互相分割、互相制约的问题,对外又存在沟通协调能力不足的问题。导致很多好项目得不到实施,性价比不高的项目却纷纷上马。如济南长途汽车站改扩建工程,08年经省发改委批复同意,现在仍未实施。
目前,我省各市面临的交通问题主要有:交通拥堵严重;重大事项决策缺乏事前论证,“拍脑袋”决策,缺少专家和公众参与;规划主体单位未建立规划调整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存在形而上学思想,错失优化规划的宝贵机遇;路网结构不合理,主、次、支路比例先天失衡、后天失调;公共交通发展缓慢;步行和慢速交通网络不健全;停车泊位不足;管理不到位、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缺乏引领交通科学发展的政策等等。要解决这些问题,不仅需要从宏观层面统一各有关单位的理解和认识,更需要从微观层面,建立有关单位之间互连互通、协调配合的体制和机制。因此,交通体制改革对解决上述难题而言,有着相当重要的现实意义。
2008年8月,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党的十八大提出“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健全部门职责体系”。2013年全国人大会议,通过了国家一级政府的大部制改革方案。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深化机构改革,优化政府机构设置,积极稳妥实施大部门制。”为我省深化市一级政府的机构改革吹响了号角、指明了方向。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引下,我省宜尽早进行交通体制改革,构建与时代要求相适应、与发展趋势相吻合的现代交通行政管理体制。
近年来,我省各市对交通管理体制和机制改革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许多经验。经过多年的改革与发展,各市目前总体上形成三种不同的管理模式,即传统的“交叉”管理模式;交通局统管城乡运输的管理模式,如济南;由交通委员会统筹规划、运输、公交、出租等的“一城一交”管理模式,如青岛。
总体来看,组建“一城一交”的管理模式对有效整合相关职能部门,从战略高度出发统筹制定更为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避免各部门权力与利益分割导致的互相牵制都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有力的促进交通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最大化,更加适应社会需求。而各市(除青岛外)现行交通体制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城市交通管理主体分散、职能交叉、利益与权力相互分割而导致的各自为政、互相制约;
二、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设置不合理,效率低下;
三、交通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不健全;
四、监督机制不健全,人民难以行使监督权;
五、行业发展相关的政策、法规、标准不完善等。
面对中央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和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我省应以构建综合性、现代化的交通体系为目标,深化市一级政府的交通行政体制改革。建议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转变政府职能。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要求,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城市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第一,强化科学决策,制定科学、完善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加强宏观调控;第二,强化综合协调,加快制定综合运输政策、管理规章,引导各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第三,强化公共服务,加快建设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和信息网络,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优势,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第四,强化市场监管,强化政府行政许可管理和有效监督,规范运输市场行为;第五,强化综合执法,整合现有交通执法主体,统一依法行政。
二是按照“一城一交”模式,借鉴青岛等先进城市经验,以省会为试点,率先推进城市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力争五年之内全面完成17市的交通体制改革。按照十七大、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每个城市整合成立一个综合的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统筹各种交通行为方式,建立交通与城建规划、运营与管理、城市交通与铁路、民航的统一协调机制。
三是围绕各市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各项配套改革要加快推进。加快交通行政管理立法,统一有关管理标准,建立与各有关部门的协调机制。
四是对中心城市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按照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原则推进。首先要明确方向,理清思路,其次要一步规划,分步实施,确保队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