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强县,金融先行

2014-10-28 15:16:00来源:大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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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指出,要继续“壮大县域经济,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这为“十二五”时期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指明了方向。新的历史时期,发展县域经济,不仅是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基本载体,也是民生建设的强大动力,县域经济的本质就是民生经济。县域金融主要是农村金融,是为县域范围内“大农村”服务的金融。

  编者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聚焦我省“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和“西部经济隆起带”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聚焦‘一圈一带’——第十届中国网络媒体山东行”大型采访活动将于10月27日至11月1日举行。即日起,大众网推出“‘一圈一带’看山东”系列评论,解析“一圈一带”战略规划实施,解读区域战略发展带来的民生福祉。

  “‘一圈一带’看山东”系列敢当时评之三十一

  富民强县,金融先行

  徐加明(中共山东省委党校)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指出,要继续“壮大县域经济,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这为“十二五”时期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指明了方向。新的历史时期,发展县域经济,不仅是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基本载体,也是民生建设的强大动力,县域经济的本质就是民生经济。县域金融主要是农村金融,是为县域范围内“大农村”服务的金融。农村金融是区别于城市金融的区域金融范畴,主要是指一个县地区范围内的金融,它与县域经济大体相对应。因此,农村金融不仅仅是指为农民服务的金融。县域现代金融服务体系是构成金融服务各要素的有机整体,它包括金融服务机构、金融产品、金融服务市场、金融服务手段等。县域现代金融服务对象是县域经济,主要服务于农业和农村经济以及县域的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

  一、服务民生,县域金融及县域金融服务需求的新变化

  富民强县,关注民生,维护民利,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基本要求和重要保证,更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和迫切需要。县域经济就是民生经济,就是让老百姓能就业、有收入、保障生存和发展的经济。近些年由于金融机构体制改革、商业银行贷款审批权限上收、信用环境不佳、金融机构信贷投入减少等原因,导致金融支持县域经济乏力,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县域经济增长。县域金融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变革随整个金融制度的变化而变迁。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农村经历了一场深刻的、以政府为主导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农村经济主体由过去单一的生产队变为承包户、专业户和各种经济联合体;农村产业结构也由过去单一的农业经济变为以农业为基础、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农工贸综合经营的格局;特别是乡镇企业迅速发展,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农村经济商品化和货币化程度大大提高。随着农村经济货币化程度不断提高,在整个金融体制改革的推动下,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全面展开。随着农村经济改革不断深化,县域经济发展呈现出货币化、市场化、产业化和城镇化趋势,对农村金融服务需求产生极为深刻的影响。

  (一)农村经济货币化对农村金融服务需求变化的影响

  经济货币化是指一国国民经济中全部商品和劳务的交换以及包括投入和分配在内的整个生产过程通过货币来进行的比重以及这个比重变化趋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货币化水平有了极大提高。而农村经济货币化的发展趋势更为明显。改革开放以前,农村经济实行计划经济,实物分配占比较大,人均收入甚少,这时,货币化水平相当低。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广,农民家庭不仅是消费单位,更是生产单位,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和农产品的出售都需要通过货币来进行;农民收入、储蓄和投资大大增长。

  (二)农村经济市场化对农村金融服务需求变化的影响

  农村经济市场化是指市场在农村商品生产发展过程中不断深化的趋势,表现为市场范围不断拓宽、交换规模不断扩大、市场结构不断细化、市场机制在引导商品交换和生产及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不断增强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市场化有了长足发展。农村经济市场化水平的提高,对农村金融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在资金供给规模上,要求有数量较大,甚至期限较长的资金供给,以满足专业市场发展对资金需求。二是在金融专业化服务上,要求有与农村经济市场细化相适应的金融市场和金融服务方式,这就要求金融服务方式不仅专业化而且多样化。三是要求金融服务效率和金融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四是需要有更为丰富的金融创新产品,如土地期权、土地抵押证券等。总之,随着农村经济市场化的发展对农村金融服务品种、方式和水平层次上都有较大提高。

  (三)农业经营产业化对农村金融服务需求变化的影响

  农村经济的货币化、市场化与农业经营产业化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农业经营产业化是我国农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出现的一种新的经营方式,是近年来我国农业经济发展中的一个特点和亮点。这些组织在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对农村金融服务需求也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就是对资金和金融服务需求的时效性要求不断增强的过程。如在农副产品收购的资金需求上其时效性要求就特别明显,许多龙头企业对农产品收购资金的需求具有季节性强、一次性需求量大的特点,需要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支持。

  (四)农村城镇化对农村金融服务需求变化的影响

  农村城镇化、农民市民化,是我国农村社会发展的根本方向,也是壮大和发展县域经济的根本目标。只有农村城镇化、农民市民化,才能真正实现全面小康,真正实现现代化。农村城镇化及其农民市民化,对农村金融服务的需求变化至少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资金需求的数量巨大,期限较长。第二,金融机构种类要齐全,金融业务要多样化。第三,要求金融服务手段、设备现代化,以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如对信用卡、自动取款机、电话银行、网上交易等现代金融服务品种的需求日益提高,以与市民化了的农民收入、消费水平相适应。

  二、现阶段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

  县域经济目前已进入转型升级、重点突破、整体提升的关键阶段。富民强县,改善民生,一些新的瓶颈问题正日益凸显,比如建设用地指标缺口大、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匮乏、中小企业融资难、欠发达县内生发展动力不足等,大都和金融服务滞后有关系。从总体上看,近几年农村金融对县域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不但没有加强,反而有所下降。现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至少存在以下几方面困难。

  (一)农村资金大量外流,资金需求缺口不断扩大

  对农村经济发展供给资金是农村金融服务最直接、最具体也是最重要的内容,然而现实情况是资金供给严重不足。一方面,农村市场资金通过邮政储蓄、国有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渠道流向城市,使资金本身就短缺的农村经济发展雪上加霜。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战略向大中城市转移,县及县以下机构大幅减少,保留下来的县及县以下机构网点通过资金上存,实际上已成为上级行的“储蓄所”,国有商业银行也是农村资金流向城市的一条渠道。此外,农村信用社也没有把资金全部投放到农村。全国农村信用社存大于贷,存差占当年存款总额的比重高,其中相当部分也流向了城市。另一方面,在县域农村经济的贷款市场上,商业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贷款投放明显减少,合作金融机构的贷款投放虽有增加,但后继乏力。

  (二)农村金融组织资源供给不足,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不健全

  目前我国提供农村金融服务的机构包括正规性金融组织和非正规性金融组织。正规性金融组织主要有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邮政储蓄等,此外,国有商业银行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也向农村提供少量的金融服务。非正规性金融组织主要指民间借贷,多为私人之间的借贷,也有地下钱庄等形式。但是,这些机构向农村提供资金的能力及程度有限,整个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不健全。目前我国县域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不健全,无论是从正规性金融组织与非正规性组织角度来看,还是从政策性金融组织、商业性金融组织和合作性金融组织来看,抑或从银行机构、证券机构、保险机构、信托机构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角度来看,都“残缺不全”,对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相当大的负面影响。

  (三)县域金融机构产品单一,金融机构服务功能弱化

  目前,在城市中金融产品是层出不穷,日益创新,而在广大的农村,金融产品单一,大部分乡镇金融产品只限于存款、取款和贷款与一般的汇兑上。交易通常以现金方式进行,城市中普遍使用的信用卡在农村仍是新鲜事。由于农村金融服务机构体系不健全,现代金融服务品种和业务种类较少。

  (四)农村金融服务手段落后,金融服务效率不高

  农村金融机构以农村信用社为主。而信用社的现代金融设施配备不够,相当部分信用社还多是手工操作,使用电子计算机的也不多,并且电子计算机尚未联网,自动取款机等先进金融服务设施缺少。加之,信用社员工现代金融业务素质不够高,从而使整个农村金融服务效率低下。从体制上来看,不少地方只有农村信用社一家金融机构,形成市场垄断,缺乏竞争,“破产失灵”,使得这些信用社缺乏提高效率的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此外,农村金融市场结构单一,只有信贷市场,股票、债券市场,产权交易市场等都未建立,金融市场城乡分割相当严重,这也影响了金融服务效率的提高。

  (五)县域内金融市场发育乏力,金融运行的外部环境不理想

  首先,县域经济中大多是处于发育成长期的中小企业,资金需求旺盛,但由于存在诸多问题,无法满足银行贷款的基本条件,突出表现在:信用等级低、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经营管理不规范、市场竞争能力弱,信贷投入的风险较大。其次,对银行利益保护不够。一方面,大量中小企业破产倒闭造成信贷资产损失;另一方面,企业改制不规范,逃废金融债务的现象还比较突出。第三,担保机构缺失。大部分中小企业申请贷款不能提供足值、有效的抵押,必须有专门的机构来提供担保。而在很多县域地区,担保机构还没有建立起来。县域金融运行外部环境存在的问题,客观上影响了金融机构信贷投入的信心。

  三、富民强县,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

  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凤凰涅盘、腾笼换鸟”,保障改善民生,重点和难点都在县域。解决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问题,需要认真研究县域经济领域中融资需求和信贷供给两方面的情况,探索建立健全我国县域金融体系和融资机制的途径,富民强县,改善民生。

  (一)构建适应县域经济发展需要的金融组织体系

  一是建立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根据世界各国的经验和我国的实际,支持县域经济尤其是中小企业的发展,单纯依靠商业性金融是不够的,需要建立以支持县域中小企业为重点的政策性金融机构,真正形成国家金融机构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局面。二是县域金融体系的重构中,应当重视对现有农村信用社体系进行改造。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联系广大农民的金融纽带,因此,农村信用社问题,不仅是一个单纯的金融问题,而且是事关农业、农村、农民和国民经济全局的问题。解决“三农”问题,增强支农力度,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就迫切要求对农村信用社和农村金融体系进行重大改革。三是加大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培育力度。要积极适应“三农”发展新变化,与时俱进,顺势而为,在继续深化现有农村金融机构改革的基础上,按照“三农”发展新需求,大力培育适合“三农”特点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着力满足不同层次的农村金融需求。四是规范民间融资。对现实存在的民间金融,要重视其在现阶段对县域金融体系的重要补充作用,尽快建立健全与民间融资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民间金融活动提供必要的法律制度环境,引导民间融资由“地下”走向公开,走上合法经营之路,趋利避害,促进其健康规范发展。

  (二)建立和完善适应县域经济发展的商业银行业信贷服务机制,阻止县域资金外流。改进和加强金融对县域经济的支持,必须建立与县域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信贷服务机制。农村经济发展“失血”,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应从支持城乡统筹发展的角度出发,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商业银行在县域内所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存贷比不得低于一定的比例,否则要给予其业务发展以一定的限制;同时对积极支持当地经济发展的商业银行要给予政策优惠,引导其加大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力度。

  (三)积极开发适合农村金融的服务产品,创新适应县域经济融资要求的金融产品体系。金融机构应认真考虑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性与差异性,应根据不同的发展状况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产品。目前,县域各类金融机构往往只拥有类同的、最基本的贷款金融工具,缺乏金融创新,并且其涵盖面不足,难以满足各种农村市场的需求。金融机构应充分考虑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性,采取差别化的信贷措施,根据其“急、频、小”的贷款要求,积极开发新产品,形成特色化服务、差别化服务、多样化服务。

  (四)营造县域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培育金融市场发展。一是依法保护金融机构的权益。规范企业改制,维护金融债权,倡导诚实守信,为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入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规范中小企业会计财务制度,并把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纳入正在建设中的征信系统,为金融机构在县域开展贷款业务创造条件。三是加快建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体系,弥补中小企业自身信用不足,合理分担金融机构贷款风险。四是制定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政府对支农、扶贫、开发性贷款采取财政贴息等优惠、扶持政策的制度化或法制化建设,也是在建立健全新的县域金融体系过程中必须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加快农业保险与农民贷款担保机构的组建推广,为农民提供风险化解服务。按政策性保险的思路来组建对农业实施保护的农业保险体系。同时,制定政策、法规,给予税赋优惠,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下乡,为农民提供服务。农村信贷担保公司可以县为单位,也可以乡为单位,政府出一定比例资金,农户也缴纳一点股金,为农民提供贷款担保,以解决农民贷款需求与金融机构资金安全之间的矛盾。(作者系中共山东省委党校经济学部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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