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改变林地用途 生态公益林建设列入财政预算

2014-03-11 12:06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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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加强林地用途管制,严禁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严防有林地大幅度逆转,确保生态文明建设林业用地的红线。要采取有力措施,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建设生态林场、家庭林场等措施,推进土地流转,把造林任务落到山头地块。

  大众网济南3月11日讯(记者 刘明明 张建 张帆 张大卫)今天上午,在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省林业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吴庆刚先生,省林业监测规划院副院长王允寿先生、张伟先生公布了我省森林资源和森林碳汇储量的有关情况。大众网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目前我省林木生长量大于消耗量,森林资源构成特点明显,未来两年新增林地面积507万亩,新增造林合格面积300万亩以上,全省森林各碳库总生物量1.6亿吨,碳库增量每年1086万吨。

  严禁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把生态公益林建设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为确保各项造林绿化任务的完成,下步重点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一是深化改革,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发展林业。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制定优惠政策和管理办法,面向全社会公开拍卖荒山荒滩等林地承包权和经营权,调动社会各类经济组织投资造林绿化的积极性。

  二是落实好造林用地。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加强林地用途管制,严禁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严防有林地大幅度逆转,确保生态文明建设林业用地的红线。要采取有力措施,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建设生态林场、家庭林场等措施,推进土地流转,把造林任务落到山头地块。

  三是加大造林绿化投入。建立和完善生态林政府投入为主导、社会力量为主体、金融部门积极支持的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林业投入机制。争取把生态公益林建设全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建立财政造林绿化专项补助和奖励资金。加大各项涉林资金整合力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整合住房城乡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等相关资金投入造林绿化。积极协调金融部门支持造林绿化的力度,大力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拓宽林业融资渠道,满足各种造林绿化主体贷款需求。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逐步探索、建立和完善我省有偿使用森林资源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为造林绿化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

  四是创新造林营林管理机制。全面推行工程造林,实施造林招投标制度和监理制度,确保造林绿化做到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建立健全造林绿化目标责任制,制定检查验收奖惩办法,加大检查督导考核力度,严格追究造林绿化质量问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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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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