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57.5% 年减土壤流失4000万吨

2014-06-12 16:16:00来源:大众网 作者:于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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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天下午召开的《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有关情况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多年来,全省水土流失面积已由6.35万平方公里减至2.7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57.5%,每年可减少土壤流失4000万吨,增加蓄水、保水5.5亿立方米。

  大众网济南6月12日讯记者 于潇潇)大众网记者从今天下午召开的《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有关情况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多年来,全省水土流失面积已由6.35万平方公里减至2.7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57.5%,每年可减少土壤流失4000万吨,增加蓄水、保水5.5亿立方米。

  发布会上,山东省水利厅副厅长尚梦平介绍,自1992年山东省人大颁布实施《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以来,山东水土保持法规建设逐步完善,依法治理水土流失得到切实加强,边治理边破坏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20多年来,全省水土流失面积已由6.35万平方公里减至2.7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57.5%,每年可减少土壤流失4000万吨,增加蓄水、保水5.5亿立方米。平邑、蒙阴、沂水、沂源、费县等15个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县,通过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已发展为重要的名优特鲜经济林果生产基地和生态旅游观光带。

  尚梦平说,在城市,随着城市水土保持的深入开展,有效控制了生产建设经营所造成的水土流失,同时结合城市水系整治、休闲园区和生态园区建设,进一步美化了城市生态环境,改善了人居环境。滨州、青岛、烟台、东营等4个市被评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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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余梁

责任编辑:王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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