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供电:签订四德责任状,争做四德典型

2013-05-08 11:23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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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莱州市供电公司党委与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了四德责任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明确责任,信守承诺,争做四德典型。

  大众网讯 5月8日,莱州市供电公司党委与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了四德责任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明确责任,信守承诺,争做四德典型。
  四德责任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一是培养社会公德,争做“爱德之星”;二是践行职业道德,争做“诚德之星”;三是弘扬家庭美德,争做“孝德之星”;四是完善个人品德,争做“仁德之星”。责任状中,对四德的标准都进行了一一详细规定。“责任状”的签订,让每一个莱电人心里都揣着一个承诺、一份责任,诚信意识也随之深入人心。
  为切实将四德建设落到实处,公司将对各单位开展四德建设情况进行监督评议。将四德建设纳入单位规章,完善成立道德评议委员会,修订运行章程,每月至少评议一次。视情况,对责任状落实不力的人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以及相应处罚。对涌现出的好典型给予一定精神和物质奖励。(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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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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