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点评:中国核安全观体现大国责任与担当

2014-03-25 09:02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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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24日在第三届核安全峰会上发表讲话,阐述中国核安全观。当天,中国军控与裁军协会秘书长陈凯对新华社记者表示,中国核安全观展现了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的责任与担当,是对提升世界核安全水平重要而积极的贡献。

    新华网海牙3月24日电(记者孙闻  蒋励)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24日在第三届核安全峰会上发表讲话,阐述中国核安全观。当天,中国军控与裁军协会秘书长陈凯对新华社记者表示,中国核安全观展现了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的责任与担当,是对提升世界核安全水平重要而积极的贡献。
    陈凯表示,“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内涵丰富而具体,充分体现了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四个并重”——发展和安全并重、权利和义务并重、自主和协作并重、治标和治本并重。
    陈凯说,这是中国新一届领导人就“核安全”这个国际安全和全球综合治理领域非常重要的议题提出的主张。“四个并重”囊括了把核安全进程纳入健康持续发展轨道需要遵循的全部关键要素:怎么认识,怎么解决,国际社会如何开展合作等。
    “中国核安全观的提出充分体现了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的责任与担当,是对提升世界核安全水平一个重要而积极的贡献,”陈凯说。
    关于“发展和安全并重”,陈凯表示,这个论述的核心是以确保安全为前提来发展核能事业。和平利用核能、发展核能是包括中国在内许多国家自身发展的迫切需要,但是任何国家都不能为了发展核能而牺牲安全。他说:“没有安全的核能面临的将是灾难性的前景……因此,我们首先要确保安全,然后才能更持续、更有效地利用核能带给人类的益处。”
    关于“权利与义务并重”,陈凯认为这一论述是基于各国核能发展水平不同,在维护世界核安全问题上能力与诉求存在差异而提出的。他说:“基于这种差异,各国既要遵循具有相对普遍性和广泛有效性的现有核安全国际规范和法律,同时也要允许各国依据自身特点和需要,自主地决定采取何种措施来实现和提升核安全水平,同时为国际核安全进程作出自己的贡献。”
    陈凯说,“发展和安全并重”和“权利与义务并重”突出体现了中国核安全观的平衡观,即能力与责任的平衡,权利与义务的平衡,是基于全球核能力发展水平不均衡提出的一个务实理念。
    陈凯说,核安全既是一个国家课题,也是一个国际议题,因此中国提出的“自主和协作并重”是针对核安全问题特点提出的“普遍安全”主张,是中国政府倡导“通过合作谋安全”的新安全观在核安全领域的发展和延伸。
    陈凯说:“核安全首先是各个国家主权范围内的责任和义务,各国做好自己的核安全工作是最重要的。同时,在打击核恐怖主义,防范核材料走私和滥用方面又需要跨国合作。而且核恐怖活动的影响往往波及其他国家。因此,我们在核安全问题上追求的是一种普遍安全,只有普遍安全实现了,才是真正的安全。”
    陈凯认为,“治标和治本并重”是中国基于对挑战和威胁全球核安全的深层原因的认知而提出的见解与主张,与中国构建新型国际秩序的一贯主张一脉相承。
    陈凯表示,目前国际社会在核安全领域所作努力,包括自身能力建设和开展国际合作,以及制定和落实国际规范等,更多的是一种应对性层面的努力,但是中国关注的是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本性因素及其解决之道。
    “从根源上消除或者尽量减少来自核安全领域的威胁与挑战,需要各国努力实现和平稳定的地区和国际环境,消除贫穷,实现各个文明之间有效对话,达成相互谅解和理解等,”陈凯说,“中国倡导并致力于积极推动构建一个良性和富有建设性的国际环境,无疑有助于减少甚至消除恐怖主义的根源和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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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余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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