荧光童行-点点荧光让爱同行
首批向小学生发放1万件爱心荧光衣,各地市相继展开发放。
首批向小学生发放1万件爱心荧光衣,各地市相继展开发放。
为每个怀揣音乐梦想的年轻人搭起的梦想桥梁。
四年一度的球迷节日来了,准备好了吗?一起狂欢一起high吧!
2014年全国高考于6月7日-8日举行,山东55万考生参加高考。
从省招考院了解到,2014年我省高考改革主要有十二项举措和政策变化,其中包括夏季高考改为“3+综合”,提前批改为填报一次志愿、征集一次志愿,首次实行“异地高考”,规范加(降)分政策,取消济青线统一全省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等。
大众网济南6月23日讯(记者 姜洋)记者今天从省招考院了解到,2014年我省高考改革主要有十二项举措和政策变化,其中包括夏季高考改为“3+综合”,提前批改为填报一次志愿、征集一次志愿,首次实行“异地高考”,规范加(降)分政策,取消济青线统一全省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等。
一是调整夏季高考考试科目设置。根据鲁招委[2012]2号文件规定,自今年起,夏季高考考试科目由“3+x+1”调整为实行“3+综合”模式,外语考试科目中的听力考试不再作为夏季高考内容。
二是春季高考实行“知识+技能”考试模式。首次实施技能考试,采取实际操作形式。共有29所主考院校承担38个类目的技能实际操作考试,全省91354多名考生参加。
三是继续扩大面向职业教育的本科招生规模。进一步增加并单列春季高考本科计划,2014年增加到10460人,在2013年已经翻番的基础上再次翻番。
四是扩大本科应用型人才分段贯通培养招生改革试点范围和专业覆盖面。“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高职高专院校达20所,衔接本科高校15所,招生规模2520人;“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中等职业学校达16所,衔接本科高校10所,招生规模920人。
五是扩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试点范围和规模。在国家示范性、骨干型高职院校进行单独招生试点的基础上,将试点范围扩大到13所新评出的省级技能型特色名校,单独招生规模达到45000多人。
六是开展了高职院校注册入学试点。有25所高校进行注册入学试点,安排招生计划2710人。
七是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技能考试招生办法。印发了《关于山东省2014年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免于技能和专业知识考试的通知》,共有49人获得免技能考试资格。
八是统一全省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2014年,实现全省统一划定各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九是调整优化志愿设置及填报方式。一是提前批改为填报一次志愿、征集一次志愿。二是本科二批由2013年的填报一次志愿、征集一次志愿,改为填报一次志愿、征集两次志愿。目的是有效减少中外合作办学、独立学院、民办院校的调剂数量,提高志愿满意率和报到率。
十是首次执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当地参加高考的政策。今年非山东户籍参加夏季高考的考生9536人。
十一是实施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根据教育部统一要求,2014年,将安排在我省本科一批有招生任务的省属高校,单列2%的招生计划,共750人,面向我省52个省财政困难县实行定向招生,招收农村户籍考生,提高我省贫困地区农村学生就读重点高校的比例。
十二是进一步规范高考加(降)分政策和保送政策,取消了部分竞赛项目的保送资格。
根据省教育厅公告,2014年山东高考分数将在6月25日前公布。今天,省招考院下发通知,2014年高考录取工作第二次新闻发布会定于明天(24日)下午16点举行,届时将公布山东高考各批次分数线。大众网将对此次发布会进行全程直播。
记者今天从省招考院了解到,2014年我省高考改革主要有十二项举措和政策变化,其中包括夏季高考改为“3+综合”,提前批改为填报一次志愿、征集一次志愿,首次实行“异地高考”,规范加(降)分政策,取消济青线统一全省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等。
记者今天从省招考院了解到,2014年高考录取工作第二次新闻发布会定于24日下午16点举行,届时将公布今年山东夏季高考分数线及有关情况。
今年,港澳仍有不少学校来到山东“抢生源”。今年香港共有12所高校、澳门有6所高校在内地招生。其中,10所港校实行自主招生。
记者今天从省招考院了解到,山东2014高考常规录取工作分5批次进行。今年我省初次安排高等职业学校注册入学试点工作,录取自9月10日开始,至9月15日结束。
常规录取工作分5个批次进行,依次为提前批、自主招生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专科(高职)批。自7月2日开始,至8月15日结束。今年我省初次安排高等职业学校注册入学试点工作,录取自9月10日开始,至9月15日结束。
今天,省招考院发布八种院校招生规则,其中中外合作办学或只招收有志愿考生的专业,如线上生源不足时,经征集志愿后仍完不成招生计划的,允许在公布的招生计划总数内进行专业计划调整,或调减相应的招生计划。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上海科技大学本科等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试点高校在提前批次录取,走读生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初审编辑:余梁
责任编辑:王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