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规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

2014-09-25 09:36:00来源:大众日报 作者:魏 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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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东省纪委办公厅印发《省监察厅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规定省监察厅参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必须经过立案、组织调查、研究确定人员处理意见、结案这4个工作阶段17个流程。

  □记者 魏 然 报道
  本报济南讯 日前,山东省纪委办公厅印发《省监察厅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规定省监察厅参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必须经过立案、组织调查、研究确定人员处理意见、结案这4个工作阶段17个流程。
  根据省纪委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转变工作方式,转移工作重心,从配合参与转为执纪问责,在严肃查处事故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的同时,监督有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切实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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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坤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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