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建设制度改革领域
一是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范省管干部职务调整办理程序,开展“一圈一带”双向交流挂职,开展聘任制公务员试点,研究制定乡镇机关设置乡科级非领导职务的具体办法。
二是从严加强干部管理,对超职数配备干部、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干部工资关系等进行专项清理,加强干部档案审核管理。
三是改进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制定出台了《关于改进完善17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工作的意见(试行)》和《实施细则》。
四是创新基层党建,完善基层党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建立大学生村官考核制度,深化“第一书记”工作,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五是创新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出台2014年度17市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完善了泰山学者工程等高层次人才工程体系。
纪律检查体制改革领域
省委召开十届九次全体会议,对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作了专题研究部署。
一是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省纪委常委同厅局级党政正职廉政谈话制度,与50名厅局级党政正职进行廉政谈话,开展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委会述廉试点。
二是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由省纪委书记、副书记对各市市委书记、市长和市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研究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开展县级党政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委会述廉试点。
三是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开展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正在制定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制度的意见,对省纪委监察厅内设机构进行调整。
四是印发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的意见,增加常规巡视频次,开展专项巡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