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公告

2014-10-08 09:06:00来源:大众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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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白泉民的提请,于2014年9月26日免去:  李洪波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根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的提请,于2014年9月26日任命:  王世磊、王殿林为青岛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第53号)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9月26日决定:
  接受邓向阳辞去山东省副省长职务的请求,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现予公告。
(第54号)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白泉民的提请,于2014年9月26日免去:
  李洪波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刘平(女)、刘绍先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谢萍(女)、刘革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孟健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颜振贞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黄为(女)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一庭副庭长职务;
  师京华(女)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顾笑艳(女)的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职务;
  谢辉的济南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第55号)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根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的提请,于2014年9月26日任命:
  王世磊、王殿林为青岛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张永、陈巍为青岛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张岩平、张景华(女)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第56号)
  《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已于2014年9月26日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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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坤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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