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33条新规助力民企发展

2014-09-12 09:09:00来源:大众日报 作者:赵小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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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中小企业局局长王兆春认为,这得益于简政放权力度的加大和营商环境的改善,但要实现2017年年底,私营企业达到130万户以上、民营经济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0%以上的目标,还需多部门协同推进。

  □CFP供图  郯城一家小型服饰企业在准备生产。今年以来,全省中小企业户数大幅增加。

  □记者 赵小菊 报道
  本报济南9月11日讯 省中小企业局下发贯彻落实全省民营经济发展意见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强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鼓励发展政府财政出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争取每个县区都有一家过亿元的财政出资或参股的担保机构。到2017年年底,全省中小微企业担保规模力争达到1500亿元以上。
  据悉,省中小企业局从培育更多市场主体、破解中小企业发展难题、推动中小企业集约集聚发展等11个方面细化了33条措施,力图从传统管控式服务为主转变为利用现代化手段主动服务为主,从侧重抓工业转变为抓工业与其他产业并重,力促民营经济发展。
  “上半年全省中小企业户数新增11万户,比去年全年增量还多2万户。”省中小企业局局长王兆春认为,这得益于简政放权力度的加大和营商环境的改善,但要实现2017年年底,私营企业达到130万户以上、民营经济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0%以上的目标,还需多部门协同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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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坤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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