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大姐”现身说法 建议加快修订《中国标准化法》

2015-03-04 10:47:00来源:大众网作者:李兆辉

全国人大代表、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卓长立做客大众网2015全国两会北京演播室。记者 赵洪栋 摄

全国人大代表、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卓长立做客大众网2015全国两会北京演播室 记者 赵洪栋 摄

  大众网北京3月3日讯特派记者 李兆辉)3日,作为家政服务业标准化的先行者,全国人大代表卓长立今天来到大众网北京演播室接受采访,她建议,应加快修订《标准化法》,将服务业标准纳入《标准化法》调整范围。

  据了解,《标准化法》修改已历时13年之久, 2015年2月11日,《深化标准化制度改革方案》已通过国务院审议,这为标准化法修改进一步创造了条件。本届全国人大也已将《标准化法》列为在本届人大任期内要完成的一类立法项目,并将国务院作为提请审议机关。

  “标准化太重要了,我们率先尝试在服务业中搞标准化,受益无穷。” 山东家政服务标准化的创始人卓长立在谈到标准化时很感慨地说,标准化让“阳光大姐”不断规范化、快速发展,一直保持各项经济指标在全国同行业排名第一,并带动了全省“爱心大姐”、“齐鲁天使家政”以及江苏、上海、四川等地等一批有影响力的家政服务品牌脱颖而出。

  山东省从2009年开始大力发展服务业标准化工作,6年的实践充分证明了标准体系的建立与实施,对于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管理、技术及专业化水平、有效整合资源、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等方面具有的重要意义。但是由于我国现行《标准化法》没有将服务标准纳入调整范围,服务标准法律地位缺失,同时现行标准化法确定的标准体系以政府标准为主,服务业团体和企业联盟制定标准的积极性不能得到有效发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服务标准的制定推广,制约了服务业标准助推服务产业提升的作用。

  因此,卓长立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山东省质监局联合建议尽快修订《标准化法》。因为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于1988年12月29日在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51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并实施,距今已有26年。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标准化事业取得长足发展。特别是,在目前进行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经济发展背景下,国家把推动服务业大发展作为产业转型升级的着力点。但是我国仍然延续着有计划商品经济时代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旧的标准体系及实施机制难以适应服务产业发展及市场需求。

  卓长立调研发现, 随着服务业发展的不断推进,标准所涉及的领域不断扩展,目前已涵盖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城市建设和政府服务等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引领和推动了服务业的规范化、有序化、系统化发展。

  山东省服务标准化实践充分证明,服务标准是推动家政服务规范化发展,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促进服务质量和水平提升的必要手段。但现行《标准化法》没有将服务标准纳入调整范围,服务标准法律地位的缺失,致使服务标准不能有效发挥标准的支撑和引领作用,进而不能更好引导服务业规范化、有序化、系统化发展,从而制约标准化对服务业发展的整体推动作用,这样传统服务业也就不可能成为现代产业。

  卓长立建议国务院法制办,加大协调力度,推进《标准化法》修改草案尽快提交全国人大审议。同时扩大标准化法的调整范围,将标准制定的范围扩大至服务业领域。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条修改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标准化活动,必须遵守本法。标准化活动主要包括标准制定与实施及其监督管理。在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等领域中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标准;同时建议,在标准化法中明确团体标准的法律地位,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根据市场需要制定团体标准。同时,团体标准的发展应按照市场规律自由竞争、优胜劣汰,政府尽量不予干预,不搞行政许可。增加鼓励并引导发展团体标准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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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宝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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