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心仿:及时立法修法 防止“老法律处理新问题”

2015-03-10 11:40:00来源:大众网作者:马俊骥

全国人大代表、东营蜜蜂研究所所长宋心仿 特派记者 马俊骥 摄

  大众网北京3月10日讯特派记者 马俊骥)“新的形势下,新的问题、新的要求不断涌现,需要及时修订陈旧的法规。”9日上午,山东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全国人大代表、东营蜜蜂研究所所长宋心仿建议,结合新常态,加快立法和法规修订步伐,阳光立法、科学立法,防止“老法律处理新问题”。

  9日上午,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山东代表团在住地召开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全国人大代表、东营蜜蜂研究所所长宋心仿认为,我国已经形成了系统的法律框架。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发展日新月异,新的形势下,新的问题、新的要求不断涌现,要想跟上发展的步伐和依法治国的要求,要针对新问题及时立法和修订陈旧法规,并应尽快地搞好配套和完善。

  宋心仿举例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于1985年4月颁布实施,30年未修订。这30多年来,法律设计的继承条件、继承对象和款额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再由老法律条款来审理当今的案子,难免就会发生一些新的纠纷和矛盾,无法适应依法治国的形势和新要求。

  对此,宋心仿建议,结合新常态,加快立法步伐。对发展需要、人民期盼、问题明显的这些问题,应该尽快立项制法,使一些新问题的解决有法可依;加快对一些法规进行修改,对不适应新形势、新发展的,应该尽快进行修订,使现行法律法规切合、符合实际、可行适用;国家相关部门要及时制定相关配套的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将配套规章完善起来,确保和支持这些法律要得到具体有效的执行;实行阳光立法、科学立法,由全国人大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起草,交由社会各界深入研讨,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及行业的意见,顾全局、讲科学,摒弃部门色彩,注重符合国情与实际,不应该盲目地追求与国际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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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宝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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