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列:建立健康、清廉、相互信任的政商关系

2015-03-11 16:56:00来源:新华网/中国政府网作者:

   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于3月11日下午3时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多名政协委员就有关议题作大会发言。

   [研祥集团董事局主席、全国工商联第十一届执委会常务委员 陈志列]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前后,全国工商联开展非公有制企业法律服务调研,广大民营企业家普遍反映,中共中央强力反腐,深得党心民心,表示坚决拥护。同时,希望加强法治建设,净化政治生态,建立健康、清廉、相互信任的政商关系。

   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查处了一系列贪腐案件。不少案件涉及官商勾结的问题,引起社会关注。少数腐败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力设租寻租,大搞权钱交易,有些人“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一些不法商人“信权不信法、信人不信法、信钱不信法”,热衷于“剑走偏锋、行潜规则、走夜路、甩红包”,不择手段拉拢腐蚀公职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官商勾结阻碍和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严重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最近,有些地方又出现了懒政怠政的不作为现象,一些官员“不吃、不拿、也不干”,对企业家避之不见;而有些见了企业家满脸笑容、客客气气,搞“软拒绝”。过去的“勾肩搭背”变成了现在的“背对着背”,官员和企业家之间横亘着无形的“隔离门”和“玻璃门”,使企业发展得不到正当支持和服务。

   为此,我们建议:一、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建立健康新型政商关系必须处理好权力与市场、权力与企业的关系。把权力置于阳光之下,才能防止权力成为私产,成为套利赚钱的工具。权力公开透明需要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权力配置,厘清权力边界,防止上面“多头多脑”、下面“昏头昏脑”。良好的政商关系需要规范的权力运行。要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禁止皆可为,充分尊重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用政府的良好服务、官员的廉洁自律、法治的平等保护,为企业营造宽松和谐、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二、要建立党政干部正常联系民营企业的机制。当前,我国的私营企业出资人和个体工商户已有7000多万人,他们是党在经济领域必须团结依靠的重要力量,特别是在新常态下,必须更加重视发挥企业家的才能。良好的政商关系需要官商正常交往,官员要堂堂正正走进民营企业,干干净净与企业家进行接触交往。要建立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与企业家的沟通联系机制,提出党政干部与企业联系交往的要求和规矩,解除他们与企业接触的后顾之忧,让官员开门与企业家经常交往,做到工作联系等距离、服务帮助零距离、私情交往远距离。广大民营企业家在处理政商关系方面,也要严格自律,依法依规,走正门、干正事,不搞歪门邪道,“不踩雷区不碰红线”,不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树立自身良好社会形象。

   三、要引导教育民营企业家守法诚信。民营企业家是一个拥有大量财富的特殊群体,正面能量很大,而一旦涉腐,负面影响也很坏,必须加强教育引导。今年,中央统战部和全国工商联以守法诚信教育为重点,深入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增强他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对社会的信誉。要加强正面典型宣传,开展案例剖析和警示教育,增强企业家法治意识,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要引导企业坚持自主创新、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提高核心竞争力,彻底摆脱对官员不正当关系的依赖。

   当前民营企业普遍面临市场需求不足、要素成本上升、转型升级困难等问题,迫切需要党和政府的关心扶持。我们相信,健康清廉的新型政商关系一定能够建立起来,民营经济的活力将充分迸发,民营企业家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将充分涌流!

初审编辑:余梁

责任编辑:孙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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