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泽亮

2015-06-02 11:04:00来源:作者:

 

刘泽亮

 

  刘泽亮,1988年1月出生,沂南县张庄镇崮崖村村民。

  2014年2月23日晚19时许,刘泽亮从家中出门到路南对面倒垃圾,刘泽亮的儿子(四岁)和邻居的女童(两岁半)跟在他后面一起横穿马路。正在倒垃圾时,却发现邻家的女童突然停在马路中央。此时,一辆三轮摩托车自西向东疾驰而来,离小女孩只有短短不足5米。刘泽亮不顾自己和儿子的安危,扔掉垃圾,一个箭步冲上去,猛地将邻家女童一把抓起甩到一旁。就在这一瞬间,刘泽亮被三轮摩托车重重的撞出。孩子得救了,只是轻微的脸部擦伤,而刘泽亮却被撞出十几米远,倒在血泊中,头部、鼻孔、耳朵鲜血直流,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事故发生后,刘泽亮被送往沂南县人民医院,经过三次手术后,刘泽亮终因伤势过重于2014年3月3日离开人世,显出了宝贵的生命。

  感人的事迹必然激发道义的力量。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总工会将他评为“山东好人”;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等七部门将他评为“大义临沂人”;沂南县综治委、沂南县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他“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省见义勇为基金会会长孟庆丰在县委书记刘淑秀的陪同下专程探望,并送去了慰问金;沂南县委、县政府专门召开大会对他的事迹进行隆重表彰,并奖励六十多万元。

  新华网、凤凰网、新浪网、大众日报、农村大众、临沂广播电视报等多家媒体对刘泽亮舍己救人的事迹进行了深入报道,引起了社会强烈反响。

  刘泽亮在人民群众生命受到威胁时,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见义勇为,以大无畏的气概谱写了一曲舍己救人的壮丽诗篇,赢得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中演电视台晚间新闻、齐鲁电视台及各大媒体广泛播发,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

  刘泽亮以实际行动弘扬中华人族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生动地诠释了社会主义价值观,为广大干部群众树立了学习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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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董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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