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作弊 淄博市招办公布高考举报电话

2015-06-03 09:56:00来源:淄博晚报作者:孙艳芹

  为维护高考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今年淄博市将继续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行为。昨日,市招办提醒考生要诚信应考,并公布市及区县招办的高考举报电话。

  市招办提醒考生,全部高考考场实行电子监控录像;所有考生入场时要接受电子探测;所有考点配备“金属探测器”、“手机信号屏蔽器”、“指纹仪”等反作弊设备。凡携带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设备(手机、耳机等)和储存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均按作弊处理。违纪者,单科判零分,作弊者,全科判零分。在校生代人替考将一律开除学籍。偷看别人答卷,或为他人作弊提供方便,双方均按作弊论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一)组织团伙作弊的;(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市、区县招生办公室设立高考举报电话。市招办:2793611、2793621、2793623;淄川:5181294;张店:2282569;博山:4160599;临淄:7123826;周村:6412987;桓台:8263314;高青:6973608;沂源:3229038。市招办欢迎广大考生提供高考违纪作弊线索,举报情况必须属实,严禁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考生。(记者 孙艳芹 通讯员 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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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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