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烟台6月3日讯 记者从芝罘区检察院获悉,6月2日,芝罘区检察院依法从快批捕“5.27”袭警案嫌疑人李某。
李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日前由芝罘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于2015年6月2日将该案移送芝罘区检察院审查逮捕,烟台市区两院联合审查后,芝罘区检察院于当日作出逮捕决定,确保了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
经审查,2015年5月27日14时53分许,犯罪嫌疑人李某驾驶盗窃所得的鲁F1Y866面包车在烟台市芝罘区幸福中路与福河路丁字路口处,遇到对其进行跟踪抓捕的烟台市公安局莱山分局刑侦大队民警沈成磊、宋繁靖。为抗拒抓捕,犯罪嫌疑人李某持刀将沈成磊颈部及背部多处刺伤,致沈成磊左颈静、动脉断裂,经抢救无效死亡。此外,犯罪嫌疑人李某还涉嫌盗窃、抢劫等犯罪,目前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初审编辑:张艳
责任编辑: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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