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正制定严于国家能耗限额的标准 煤炭列入重点领域
大众网济南9月15日讯(记者 李兆辉)15日上午,在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政府节能办主任赵旭东介绍,山东正在制定严于国家能耗限额的地方标准,重点在能源领域制定山东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相关技术标准。赵旭东说,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对改善资源环境状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节能减排形势依然严峻。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使用好节能标准这一节能减排重要工具,对按照市场化办法推动节能减排政策实施、倒逼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早在2004年,山东省经贸委等部门就组织制定了主要行业节能标准。2007年,按照省政府要求,成立了山东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进一步加强了节能标准制定修订和宣贯工作。先后制定节能地方标准200余项,其中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54项。这些节能标准,为推动我省节能工作,促进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发挥了重要作用。
目前,国家已经出台93项能耗限额标准。自2013年起,山东开始对限额标准做系统的梳理,确定保留46项,并组织进行修订,进一步提升标准要求,制定严于国家能耗限额的地方标准。目前,修订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已有部分标准修订完毕,并陆续发布。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16号文件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5]31号)。
赵旭东说,下一步,山东将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不断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会同山东省质监局等相关单位,制定山东节能标准体系建设方案和重点领域能效提升计划。根据行业发展具体情况,制定一批强制性节能标准和推荐性节能标准,发挥强制性标准的权威性和约束性作用,发挥推荐性、团体标准的引领性作用,重点在能源领域制定我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相关技术标准。
同时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将强制性节能标准实施情况纳入各市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充分发挥节能监察机构作用,对高耗能行业开展节能监察,并对其生产企业实施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对重点用能设备、工艺和工序的能耗状况、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能耗限额和能效限值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运行监测,运用科技手段实施监管,督促用能单位实施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和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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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晓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