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勇

2015-04-14 14:43:00来源:作者: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文件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校长、副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职超过2届(每届任期一般3-5年);在编在岗教师,已聘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超过两个聘期(每个聘期一般3-5),应当交流轮岗。这为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公平提供了制度保障。 

    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是在强化县域统筹教师管理的基础上,打破教师交流轮岗的管理体制障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县(市、区)域内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公开招聘和聘用管理办法、培养培训计划、业绩考核和工资待遇方案,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和退休管理服务。中小学校依法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负责教师的使用和日常管理。这一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使教师由学校人成为“系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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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洪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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