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的意见》中提出,改革教师考核评价机制,把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作为教师评价的基本标准;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评价多元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
考核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规律的原则,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多元开放,科学合理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赵洪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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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的意见》中提出,改革教师考核评价机制,把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作为教师评价的基本标准;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评价多元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
考核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规律的原则,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多元开放,科学合理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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