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桂永

2015-04-14 15:06:00来源:作者:


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处长 郭桂永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提出,
加强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教师的统筹管理,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打破教师交流轮岗的管理体制障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县(市、区)域内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公开招聘和聘用管理办法、培养培训计划、业绩考核和工资待遇方案,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和退休管理服务。中小学校依法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负责教师的使用和日常管理。政府有关部门要简政放权,进一步扩大学校在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中的参与权、话语权、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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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洪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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