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履职的铿锵足音——省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综述

2015-01-25 07:25:00来源:大众日报 作者:李占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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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2014年省人大常委会大事记,一项项改革创新的举措、一个个令人信服的数据、一次次务实有效的监督,令人倍感振奋。在这张精彩的“成绩单”背后,激荡着省人大常委会在助推推进法治山东和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中求实、务实、扎实的铿锵足音。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一年。这一年,是省人大发展历程中极为重要的一年:这是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成立的第60年,这一年,省人大首次举行专题询问;这一年,全省人大工作会议在时隔10年后又一次召开;这一年,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双联制度”等规定相继出台……
  翻开2014年省人大常委会大事记,一项项改革创新的举措、一个个令人信服的数据、一次次务实有效的监督,令人倍感振奋。在这张精彩的“成绩单”背后,激荡着省人大常委会在助推推进法治山东和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中求实、务实、扎实的铿锵足音。
    立法引领改革
    改革推动立法

  时间迈入2015年,新的一年,人们发现,有许多变化正在发生:
  今年起,年满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了;
  3月1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断电断水等方式迫使“钉子户”搬迁了;
  5月1日起,临时工不得参与行政执法了,执法不能再“任性”了。
  这些变化,正悄悄影响、改变着你我的生活。变化背后,是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切实提高立法质量的不懈努力。
  全面深化改革,是当代中国在历史机遇面前作出的战略抉择,也是国家根本政治制度与时俱进的内在要求。2014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自觉担负起深化改革的历史重任,聚神聚力抓好改革任务的落实,有序有力推进法治领域各项改革,立法工作呈现新局面。
  这是一部充满山东特色、盛满百姓意愿的法规:《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房屋征收决定、补偿和征收评估等予以明确,防止滥用权力的同时,有效保护了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立法引领改革,改革推动立法。2014年,省人大常委会适应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实现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不管是落实“单独二孩”政策,还是出台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办法、亦或是出台关于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决定,无一不是通过法律制度设计,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加强立法工作服务地方经济的能力,依法履行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职能,尝试在更多的立法环节中发挥人大常委会的主导作用”,这是许多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回顾2014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时的真实感受。
  不仅加强立法主导,健全起草、论证、协调、审议和评估机制,省人大常委会还不断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老年人权益保障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两件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和供热两件法规草案涉及的重要内容,实行网上立法听证。种种举措,无不体现着省人大常委会拓展开门立法新路径的努力尝试。
  这是省人大常委会给全省人民交上的一份“立法”答卷: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注重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积极开展立法工作。一年来,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11件,通过法规性决议1件,审查批准三市法规12件,对11件法规草案提出修改意见。
    监督推进改革
    改革强化监督

  时间回到2014年5月30日,这一天,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专题询问。
  面对雾霾天气频发,天空湛蓝、阳光明媚、空气清新成为百姓期盼。省人大常委会选择这一全社会最关注的问题举行专题询问,积极应全社会对大气污染防治问题的关注和期盼,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
  这边,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开门见山、犀利追问,“扬尘整治”“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淘汰落后产能”等问题直击实质;对面,省政府分管领导及15个部门负责同志现场回答。
  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事关全省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改进方式,加大力度,依法开展监督工作,切实提高监督工作实效。
  细心的人会发现:往年在省人大常委会上,往往是书面印发省政府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由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审议,而从2014年开始,之前的审议书面报告改为了听取审议报告,细节之变,让跟踪监督的力度有了质的飞跃。
  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实现山东发展的“凤凰涅槃”,省人大常委会对财政预决算的监督不可或缺。为加强对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管好人民的“钱袋子”,我省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制度,“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监督推进改革,改革强化监督。这一年,省人大常委会着力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用改革的思维和办法,把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实化细化,把权力行使机制化,有效避免了法定职权虚置、工作流于形式。
  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计划预算和审计报告6项,专项工作报告10项,开展视察、执法检查8次,专题询问1次。2014年11月10日至30日,省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公开征集2015年监督议题建议,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公开性、科学性、民主性又向前迈了一大步。
    创新发挥代表作用
    履职天地更宽广

  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在即,走近省人大代表、禹城市房寺镇邢店社区党总支书记王富勇,感受到的是履职尽责的担当与情怀。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学习培训和视察、执法检查,对“一府两院”工作提出建议,参与建议办理,深入基层听民声……一年间,他的履职日程安排得满满当当。
  为充分发挥代表作用,2014年1月3日,省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加强与省人大代表联系和省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意见》,对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的分工、原则安排、联系方式、联系内容等作出具体规定,两个方面的“联系”都有了“硬杠杠”。
  围绕推动山东转型发展、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打造智慧山东等专题,省人大常委会举办两期专题学习班,近600名人大代表参加了学习。为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先后邀请近200名基层省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参加立法调研、执法检查和视察。
  代表闭会期间,省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还组织代表围绕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村容镇貌综合整治等开展专题调研,组织113名人大代表进行跨市调研,这些,都有效提高了代表的履职积极性和履职能力。
  “现有法律援助办案补贴过低,有些律师甚至自己贴钱办案,影响律师参与法律援助的积极性。”去年省人代会期间,省人大代表陈维芹的审议发言刚结束,发言材料就被到会听取意见的省财政厅同志“抢”走。2014年6月,省司法厅、财政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和管理的通知》,明确补贴标准要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动态增长,让更多困难群众感受到法律援助的温暖。
  “对省人大常委会三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415件建议,按时交办并督促办理,其中关于食品安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等10件重点建议,经过跟踪督办,推动解决了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省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如“关于提高省级财政对社会救助资金拨款”的建议,省政府结合办理代表建议,先后出台了社会救助办法、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和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积极完善救助制度,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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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余梁

责任编辑:杨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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