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聚焦:管住权力“任性”的手
2015-02-01 07:27:00来源:大众日报
我要评论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今年的省政府工作报告,专门拿出一个章节对全面推进依法治省进行深刻阐述。报告提出:“督促各级政府及工作人员,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 本报记者 贾瑞君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今年的省政府工作报告,专门拿出一个章节对全面推进依法治省进行深刻阐述。报告提出:“督促各级政府及工作人员,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多年的行政惯性思维下,如何管住权力的“任性”之手,让政府依法履行职责,成为代表和委员们关注的焦点。
权力之手为何如此“任性”?
“同样是生物肥料,为何最后中标的却是价高质劣的产品?政府部门制定招标规则为什么总是变来变去?”讨论政府工作报告过程中,山东泰丰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周峰委员不禁大倒苦水。
周峰的企业生产微生物肥料,经常参加政府组织的农资招标会。他发现,有些地方的招标变了味,个别政府部门利用拥有设置招标条件的权力,借机为本部门牟利;还有的地方为了让利益相关企业进入招标范围,往往会设置诸多不合常理的限制条件,比如,要求企业在很短时间内提供大量产品,产品产地必须是当地等等。就在此次“两会”召开期间,周峰的企业参加某地招标,又遭遇了这样的事情。
政府的权力之手为何如此“任性”?具有多年律师执业经历的山东隆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程萍代表多次代理过民告官案件,2014年被聘任为临沂市政府以及部分区县政府法律顾问后,她对政府的行政行为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某地数年前把县城一块土地卖给一家外来企业,后来县里又来了一个个头更大的企业,政府要拆迁先来企业的厂房,但是合同未到期,政府又不愿意出钱补偿,矛盾由此产生,企业和政府一度要对簿公堂。类似案例,程萍也接触过。她认为,当前确实有一些领导干部尤其是基层领导干部从地方利益、部门利益出发,把地方政策的效力置于法律法规的效力之上。还有个别领导干部在处理问题时重实体,轻程序,往往导致行政行为违法,成为法庭上的被告,并最终导致行政行为被撤销。“政府官员法治思维欠缺的背后,除了多年行政思维惯性使然,一个深层次原因是不恰当的政绩观在作祟。”
依法行政,公务人员要带头
在滨州市,每月3日是市委书记张光峰代表的公开接访日。通过大量接访,他发现,多年来群众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久而久之形成“信访不信法”的怪圈。张光峰说:“政府要依法行政,首先要做的是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但是现在很多政府机关法律意识淡薄、守法意识不强,不知道该如何将涉法涉诉案件用法治思维来解决。”近年来,滨州市以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聘请法律“智囊团”紧密融入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社会治理中,截至目前,共有870多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聘请了法律顾问。
“依法治省先依法治官,依法行政需要政府公务人员带头做起。”省民意调查中心主任张晓委员认为,“信法尚法少执法,尊法守法难用法”,这十四个字是目前中国公众法律素养的基本状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所有公务人员都要依本色做人,按角色办事,不能对上越权,不能对下越权,也不能横向越权。”张晓认为,这是对政府公务人员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很好概括。
监督和追责管住权力之手
2014年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泰安维邦科技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徐险峰代表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及发展养老产业的建议》。该建议被大会提交由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督办后,省民政厅、财政厅、金融办等部门认真研究,提出了相关意见和措施,并分别向徐险峰进行反馈并征求意见。今年“两会”期间,徐险峰告诉记者,他对政府部门的办理情况很满意,是政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很好体现,作为一名人大代表,他感到了自己的价值。
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将政府行为纳入人大监督之下,这是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前提。但是,如何督促政府和官员依法行政,依然是件棘手难题。
“再严格的内部管理,也不如公开的外部监督。督促政府依法行政,最关键的手段是监督和追责。”张晓认为,多年来,由于行政执法的监督依据缺失加上行政执法的监督主体缺位,导致行政管理很“任性”,出了事也没事。“没有监督和追责,再好的行政制度设计都如同虚设。”张晓认为,行政执法的监督依据缺失,行政执法的监督主体缺位,这是很多政府官员不依法行政的关键所在。
监督和追责说起来简单,但是如何监督如何追责却涉及到政府行政机关的权责问题,需要政府足够的勇气和担当。张晓介绍,为推进政府依法行政,我省已经在全国实现了突破。2014年省人大通过的《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对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监督等给出了明确规定。张晓认为,该条例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我省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确立对政府机关来说有个过程,监督和追责有望铺平政府依法行政之路”。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今年的省政府工作报告,专门拿出一个章节对全面推进依法治省进行深刻阐述。报告提出:“督促各级政府及工作人员,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多年的行政惯性思维下,如何管住权力的“任性”之手,让政府依法履行职责,成为代表和委员们关注的焦点。
权力之手为何如此“任性”?
“同样是生物肥料,为何最后中标的却是价高质劣的产品?政府部门制定招标规则为什么总是变来变去?”讨论政府工作报告过程中,山东泰丰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周峰委员不禁大倒苦水。
周峰的企业生产微生物肥料,经常参加政府组织的农资招标会。他发现,有些地方的招标变了味,个别政府部门利用拥有设置招标条件的权力,借机为本部门牟利;还有的地方为了让利益相关企业进入招标范围,往往会设置诸多不合常理的限制条件,比如,要求企业在很短时间内提供大量产品,产品产地必须是当地等等。就在此次“两会”召开期间,周峰的企业参加某地招标,又遭遇了这样的事情。
政府的权力之手为何如此“任性”?具有多年律师执业经历的山东隆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程萍代表多次代理过民告官案件,2014年被聘任为临沂市政府以及部分区县政府法律顾问后,她对政府的行政行为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某地数年前把县城一块土地卖给一家外来企业,后来县里又来了一个个头更大的企业,政府要拆迁先来企业的厂房,但是合同未到期,政府又不愿意出钱补偿,矛盾由此产生,企业和政府一度要对簿公堂。类似案例,程萍也接触过。她认为,当前确实有一些领导干部尤其是基层领导干部从地方利益、部门利益出发,把地方政策的效力置于法律法规的效力之上。还有个别领导干部在处理问题时重实体,轻程序,往往导致行政行为违法,成为法庭上的被告,并最终导致行政行为被撤销。“政府官员法治思维欠缺的背后,除了多年行政思维惯性使然,一个深层次原因是不恰当的政绩观在作祟。”
依法行政,公务人员要带头
在滨州市,每月3日是市委书记张光峰代表的公开接访日。通过大量接访,他发现,多年来群众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久而久之形成“信访不信法”的怪圈。张光峰说:“政府要依法行政,首先要做的是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但是现在很多政府机关法律意识淡薄、守法意识不强,不知道该如何将涉法涉诉案件用法治思维来解决。”近年来,滨州市以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聘请法律“智囊团”紧密融入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社会治理中,截至目前,共有870多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聘请了法律顾问。
“依法治省先依法治官,依法行政需要政府公务人员带头做起。”省民意调查中心主任张晓委员认为,“信法尚法少执法,尊法守法难用法”,这十四个字是目前中国公众法律素养的基本状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所有公务人员都要依本色做人,按角色办事,不能对上越权,不能对下越权,也不能横向越权。”张晓认为,这是对政府公务人员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很好概括。
监督和追责管住权力之手
2014年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泰安维邦科技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徐险峰代表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及发展养老产业的建议》。该建议被大会提交由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督办后,省民政厅、财政厅、金融办等部门认真研究,提出了相关意见和措施,并分别向徐险峰进行反馈并征求意见。今年“两会”期间,徐险峰告诉记者,他对政府部门的办理情况很满意,是政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很好体现,作为一名人大代表,他感到了自己的价值。
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将政府行为纳入人大监督之下,这是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前提。但是,如何督促政府和官员依法行政,依然是件棘手难题。
“再严格的内部管理,也不如公开的外部监督。督促政府依法行政,最关键的手段是监督和追责。”张晓认为,多年来,由于行政执法的监督依据缺失加上行政执法的监督主体缺位,导致行政管理很“任性”,出了事也没事。“没有监督和追责,再好的行政制度设计都如同虚设。”张晓认为,行政执法的监督依据缺失,行政执法的监督主体缺位,这是很多政府官员不依法行政的关键所在。
监督和追责说起来简单,但是如何监督如何追责却涉及到政府行政机关的权责问题,需要政府足够的勇气和担当。张晓介绍,为推进政府依法行政,我省已经在全国实现了突破。2014年省人大通过的《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对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监督等给出了明确规定。张晓认为,该条例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我省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确立对政府机关来说有个过程,监督和追责有望铺平政府依法行政之路”。
本文相关新闻
初审编辑:刘宝才
责任编辑:解西伟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