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国税地税启动深度联合办税 缓解纳税人“两头跑”
大众网济南9月1日讯(记者 李兆辉)我国自1994年起,实行了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与之相适应,分设了国税、地税两套税务机构。20多年来,国税地税合理分工,保障了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发挥了重要作用。9月1日, 大众网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山东国税地税按照《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从更多方面展开国地税联合办税。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各领域改革的全面推进,税收工作的内外部环境都发生了很大变化,税收管理中出现了信息交换不顺畅、执法标准不统一、纳税人办税需要国税、地税“两头跑”等问题,影响了纳税服务质量、税收征管效率和税收执法公平。为此,今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决定自7月1日起在全国税务系统内推行。
山东省国税局局长薛建英介绍,2006年,山东国地税局共同开发了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系统,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了国地税联合办证,既方便了纳税人,也提高了税务部门对税源的控管能力和执法水平。近年来,在联合办税服务、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联合税收宣传、联合税款征收等工作都进行了许多方面的合作,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有效地提高了税务机关服务水平和征管质效,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国地税联合办税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实践证明,国税地税合作的路子是可行的。
对于联合办税的好处,薛建英介绍,这有利于优化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人办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税务部门是国家重要的行政执法部门,直接面对广大纳税人和各类微观经济主体,更需要加快转变职能,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推进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加强合作,统一服务规范,整合服务资源,加强服务衔接,拓展服务领域,全面促进国地税机关进一步转变职能和服务型机关建设,有利于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例如,通过整合国地税办税服务资源,统筹利用国地税办税服务厅空间和接纳能力,集中为纳税人提供办税服务,统一办税规范,减化办税流程,能够有效解决纳税人两头跑、两头找,以及重复排队、重复报送资料等问题。通过联合宣传辅导、共建纳税人学堂等多项措施,共同解决纳税人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涉税难题,能够更好地打通服务纳税人的“最后一公里”,促进和谐征纳关系的建立。
联合办税有利于整合征管资源,提高征管效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税务总局提出了到2020年实现税收现代化的改革发展总目标。实现这一宏伟目标,需要税务部门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形势,不断创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推进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加强合作,加强管理协同、征管互助、信息共享,促进国地税机关进一步转变征管方式、不断创新征管运行机制,有利于整合征管资源,形成征管合力,降低征纳成本,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效能。例如,通过委托代征、互设窗口、共建办税服务厅等措施,能够解决国税部门代开发票过程中城建税、教育附加等附征税费的流失问题。同时,通过联合委托第三方代征税款,可以有效地借助社会力量提高国地税对社会零散税源的征管能力,实现零散税源国地税税费的同步缴纳,减少税源流失。
联合办税有利于防范执法风险,规范执法行为。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税收领域的集中体现。税务机关直接与千千万万纳税人打交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依法治税水平高低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深刻变革,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纳税人权利意识、参与意识与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对税务机关推进依法治税充满期待。落实依法治税,必然要求税务机关公平执法,规范执法,高效执法。推进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加强合作,规范国地税执法标准,加强国地税执法协作,促进国地税机关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税方针,有利于增强执法透明度,减少执法随意性,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例如,通过统一执法尺度,联合税务检查,能够有效减少纳税人重复接受检查的负担,避免处理处罚标准不一,公平纳税人税收负担。通过提高信息共享水平、信息传递效率,联合进行风险管理、联合税务检查等,能够有效预防和化解税收风险、加大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意识,促进依法纳税,从而为完成组织收入任务奠定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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