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期间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点设置表
大众网济南9月28日讯(记者 贺辉)记者从山东高速交警总队获悉,今年国庆假期期间,山东省高速公路共设置61个快处快赔处理点。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车损货损,车辆可移动且无人员伤亡的,应在拍照取证后快速撤离现场。当事人不及时撤离造成交通堵塞的,将被处罚款200元。
为避免高速公路因交通事故造成严重拥堵,国庆假期山东省将在高速公路设置61处事故快处点,要求符合快速处理条件的交通事故应及时撤离,交警不再到现场勘查,当事人不得长时间停留在现场,以免造成交通拥堵及二次事故。
依据《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快处规定》,可快速处理的交通事故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仅造成车辆或所载货物的财产损失;二是没有人员伤亡或路产损失;三是车辆可以移动。
同时符合上述三项条件的,双方驾驶人应立即122报警,分别在事故前方、后方、接触部位拍3张照片,并尽快将车辆驶离不影响交通的地方。当事人可就近到交警设立的事故快处点,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办理理赔手续。
以下几种情况,不属于快速处理的情形,需立即报警:一是车辆未悬挂有效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二是当事人无证驾驶的;三是车辆不能自行移动的;四是有酒驾、毒驾嫌疑的;五是一方逃逸的;六是碰撞交通设施、公共设施或其他设施的。
山东高速交警部门介绍,国庆假期期间快处快赔属于强制要求,对于适用快速处理而不及时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当事人将被处200元罚款。
另外,国庆假期山东省高速公路禁止危化品运输车通行,违法这一规定的将被罚款2000元并倒查追究运输企业。
初审编辑:王晓亮
责任编辑:刘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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