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倩:新形势下,关于解决老年残疾人养老问题的建议

2015年12月28日 09:49作者:来源:大众网

受自然衰老与身体缺陷双重因素影响,老年残疾人生活自理能力远远不及健康老年群体,因此养老需求也非常迫切与细化;而重度残疾人、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大多数依靠家庭赡养,仅有极少数人依靠社会养老服务。老年残疾人养老,包括社区托老与社会养老两种模式,从当前的形势看,存在以下几个困境

  2015年2月,李克强总理审议《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时重点强调:“我国社会事业本身属于短板,而残疾人是困难群体中的困难群体,是短板中的短板。既然有短板,就要补上,而且要优先补上。”老年残疾人养老问题正是社会保障中的一块短板,也是应该引起重视并寻求解决的。

  老年残疾人是指符合60周岁以上,“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其中,老年残疾人还包括“失能老人”,即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人。国际标准上说,将吃饭、穿衣、上下床、如厕、室内走动、洗澡作为评价老人失能的六项指标:无法做到一两项为“轻度失能”,三四项为“中度失能”,五六项为“重度失能”。

  受自然衰老与身体缺陷双重因素影响,老年残疾人生活自理能力远远不及健康老年群体,因此养老需求也非常迫切与细化;而重度残疾人、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大多数依靠家庭赡养,仅有极少数人依靠社会养老服务。老年残疾人养老,包括社区托老与社会养老两种模式,从当前的形势看,存在以下几个困境:

  1、需求矛盾。进入老龄化社会,养老需求出现爆棚,床位难求、资源吃紧、资金不足、设施滞后。作为特殊群体,老年残疾人需求更为旺盛,而养老项目单一、专业性弱、发展缓慢,市场需求矛盾凸显。

  2、福利短板。我国福利制度与养老产业发展严重滞后,养老便成为社会管理的一块短板,具体表现为,老年权益保护法规亟需完善与规范,养老服务专项投资较少,老年残疾人保险制度存在空白,老年人福利制度与补贴制度投入较少。

  3、托老困境。无论是居家养老,还是社区托老,当下都存在发展滞后的困境,跟不上社会发展的步伐。居家养老,缺乏专业护理与服务考核,没有完善的反馈与评价机制,难以收到理想成效;社区托老,多数是以接收健康老年人为标准建设,针对性不足,服务层次低,组织不健全,市场化程度低。

  4、资源匮乏。公办养老机构稀缺,老年残疾人遭遇“入住难”,有些机构追求效益,甚至拒收老年残疾人。民办养老机构缺乏规范化管理,收费较高,配套服务参差不齐,老年残疾人存在重重顾虑。

  5、“失独”现象。失独家庭的父母,晚年患病致残或是丧失自理能力,这是个全新的社会问题。由政府购买服务,往往比较局限,很难满足他们的需求。相比其他的老年残疾人,他们更需求精神慰藉与心理疏导。

  6、临终关怀。人人享有临终关怀的权利,老年残疾人也不例外。老年残疾人的临终关怀,在我国尚处于空白阶段,将此纳入医疗体制、养老保险有着深远的社会意义。

  适应养老需求新常态,用制度护航老年残疾人社区托养与社会养老,笔者有五点建议:

  一、利用“互联网+”,打造老年残疾人养老服务数据库

  打造老年残疾人数据库,根据残疾人的需求变化与动态管理,提供相对应的社会服务,推进养老市场,这也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体现。我们可借鉴新加坡的做法,建立残疾人电子信息中心,从“摇篮”到“坟墓”分为九个不同的驿站,根据生命的不同阶段量身定做引导服务。这样有利于掌握信息,层层覆盖不同群体。

  二、引入优惠政策,鼓励民办养老机构接纳老年残疾人

  济南市养老服务中心将于2015年年底前投入使用,一期定位失能、半失能老人,这对老年残疾人来说是个好消息。然而,公办老年公寓十分有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可多推出优惠政策,鼓励民办养老机构接收老年残疾人,并给予发放适当补贴。还可进一步放宽条件,对符合要求的民间公益组织,创办养老公寓等进行收编,统一管理,政府也可给予资金支持与政策惠及,以提高资源配置率。

  三、居家养老与社区托老,逐步打造成标配模式

  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为老年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服务与精神关爱。应进一步加大专项资金投入,将养老服务纳入法制轨道,提供在财政预算中的比例,并重点落实反馈评价与日常考核,提升居家养老服务与社区托老服务的水准。引入社会力量,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并为老年残疾人打造专门的服务项目,以此将养老服务打造成标配模式,为下一步实现“一碗汤的距离”社区化养老品牌奠定基础。

  四、众筹慈善力量,积极培育养老服务高精尖队伍

  一方面,建立专业化为残疾老年人服务的社会组织,可政府购买服务,志愿者岗位,民办公助,公办民营,鼓励个人组织、企业、个人共同发展残疾人托老机构与养老机构。另一方面,建立专业化、职业化、高效化的志愿服务队伍,尝试对“一专两员”收编培训。按领域制定和实施志愿者服务标准,规定志愿者服务岗位的从业资格,从制度上确保志愿者就业空间;建立督导人才培养与晋升制度,为志愿者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规划;积极推进政府系统事业编制内志愿者岗位配置转化。

  五、推出补贴制度,提高老年残疾人晚年幸福指数

  针对三无、低保、特困救济、优抚、高龄、空巢等老年残疾人群体,探索补贴制度,发放补贴现金,或是货币化方式,比例补贴方式。比如,上海将创建“老年综合津贴制度”,值得借鉴。对“三无”老年残疾人、无业重度残疾人养老补贴,补贴应该适当倾斜;此外,在其他福利配套政策方面,应本着“重点保障”与“特殊扶助”相结合,“一般性制度安排”与“专项性制度安排”,为这些特殊群体给予特别关照。

  六、探索健康管理,将老年残疾人心理健康纳入医保范围

  在国外,很多国家都有老年人健康管理策略,美国依托于卫生医疗保障系统,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补助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实施,英国则是全民医疗保健制度,设置为三级系统,社区基础医疗系统,地区医院,教学医院。健康管理体现老年人尊严感,也能够提高晚年生活质量,借鉴国外经验,健全医疗保障制度,将老年残疾人心理健康、心理疏导、心理治疗等纳入医保范围,并引入专业队伍,为老年残疾人提供完备的健康管理服务,满足他们的情感诉求与心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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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宪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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