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志远亡诗
生前不能孝父母,
死后献血为国流。
嘱我抗日众同志,
踏我血迹报我仇。
作者:余志远
余志远(1917年-1943年) 原名张汉卿,曾用名于志远,山东乐陵县(现为市)黄夹镇邸家村人。10岁入学,聪明伶俐,学习刻苦,成绩优良。1931年,以全县第一名的成绩考入县立高级小学。1936年6月,毕业于乐陵县师范附设班,后到黄夹镇西北的张牌家县立初级小学任校长。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投笔从戎,参加了杜步舟的抗日救国军第六团,转战于盐山、庆云、海兴、阳信等地。1938年夏,任乐陵县第七区(黄夹区)民众动员委员会主任。193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8年10月,主持召开“第七区抗日自卫队联合行动誓师大会”。为了加强抗日根据地建设,粉碎日军的“扫荡”,他起早贪黑,走村串户,宣传党的“抗日救国十大纲领”,帮助各村组建抗日自卫队。同年11月中旬,任七区区长兼动员委员会主任。后为了安全,改名于志远,在五区继续坚持抗日斗争。1940年,任县政府财政科长。同年冬,又兼任了县政府秘书。1941年1月,任乐陵县县长兼县大队队长、县独立营营长。24岁的他,肩负着全县抗日斗争的重任。
故事:
1943年2月,日军采用远地奔袭战术,对乐陵县进行空前规模的“扫荡”。余志远指挥县大队,利用纵横相连的道沟作掩护,巧妙地迂回到敌人包围圈外面,部队没有受到大的损失。他带领大家转移到大孙以北,很快把被冲散的人员重新组织起来。同年4月,在一次激烈的反“扫荡”战斗中,为掩护县大队和县政府机关人员突围,他被敌人包围在邢官庄一个院落的北屋内。他指挥部队化整为零,分散隐蔽,并利用民房进行巷战。他顽强坚持着,打退了敌人的几次冲锋。他知道突围无望,便烧毁携带的文件与笔记本,并接连击毙3名敌人。最后,敌人扒开屋顶,举着手榴弹威逼他投降,毅然举枪自戕殉国。时年26岁。牺牲后,人们发现其于壁上用鲜血写下的诗句“生前不能孝父母,死后鲜血为国流。嘱我抗日众同志,踏我血迹报国仇!”。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王晓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