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至今,安徽、江西、广西等地公安机关开展统一收网行动,成功破获王××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先后抓获传销组织骨干成员121名,其中A级头目64名。侦查查明:自2009年2月起,犯罪嫌疑人王××等人以“资本运作”、“自愿连锁经营”为名,采取“拉人头”形式,在广西南宁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为逃避打击,2010年8月,王××等人陆续带领下线人员从广西南宁转移至安徽合肥,继续活动。截至案发,共发展黑龙江、山东、江西、重庆、甘肃等20个省份参与传销人员近9000名,涉案金额1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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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春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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