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网络传销是指主要利用互联网进行的传销。传销人员通过建立网站,利用互联网发布“快速致富”、高额回报等虚假信息(目前传销人员还通过邮件、论坛、QQ、微信等发送信息),诱骗他人购买网页空间或者所谓的“产品”、致富信息,取得加入资格。
网络传销的表现形式和特点:
当前,网络传销活动呈现出新的特点,已从原来的低门槛升为高门槛加入,主要有“消费返利”、“电子商务”、“资本运作”、“连锁加盟”、“网络倍增”、“游戏股票”等形式,它与传统的传销相比,有以下特点:
第一,披上“电子商务”的外衣,更具欺骗性。借国家对发展电子商务的有关政策来伪装其传销行为,大肆鼓吹电子商务造就当代富翁的神话,使大多数不明真相的参与者一方面难以识破组织者的骗局,另一方面又抵挡不住高额利润回报的诱惑而上当受骗。
第二,网络传销发展速度快,更具危害性。只需要坐在电脑前,通过互联网即时聊天工具、网站论坛等发布一些所谓的“致富”信息,即可轻松完成所谓推广产品、发展会员、约见“客户”、谈“业务”等全部工作。
第三,用互联网运作,更具隐蔽性。传销组织的上下线之间单线联系,成员之间通过互联网联络、称呼也是对方网名,隐蔽性很强。
如江西精彩生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旗下的太平洋直购网,渠道商共分12级,缴纳7000元保证金即为最低的“合格诚信渠道商”,此后按缴纳数额递增,缴纳7000万元保证金给公司即可成为最高的“全球诚信渠道商”,渠道商可以从网站商品消费中获得20%-71%不等的返利,并逐步退还保证金。
因此,不要相信网上发布的各种传销信息,不要参与网上传销,也不要在网上发布传销信息。按照《禁止传销条例》第九条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传销信息的,就属于违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将会同电信等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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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春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