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爆炸后主管部门首次表态:配合做好事故调查

2015-08-21 14:58:00来源:中青在线作者:张国

  天津港的行政主管部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发布的信息显示,天津港危险品仓库爆炸事故发生后,该委员会成立企业情况调查组,对涉事企业瑞海国际物流公司及其经营场所的规划、建设、管理、经营资格审批、安全监管各环节进行全面梳理,“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根据2013年2月起实施、交通部部长杨传堂批准公布的《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部主管全国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工作。新建、改建、扩建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建设项目,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但事发至今,交通部门从未公开对媒体回应天津港区危险品仓库涉事企业的许可、监管等问题。在事故处置新闻发布会上,天津市安监局副局长高怀友曾指出,瑞海公司把普通的物流仓库改成危险品仓库,按照危险品管理条例,改(扩)建的港口建设项目,由港口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进行条件审查。

  天津市委常委、滨海新区区委书记宗国英也表示,瑞海公司获得的港口经营许可证和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证,由天津市交通委颁发。

  事发5天后,在8月17日召开的天津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紧急会议上,天津市交通委主任武岱说,这次事件原因尚不明确,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损失是巨大的、惨痛的。2015年以来,交通部、天津市和市交通委都层层下发文件,部署召开会议,安排隐患排查,都涉及到了对危险品的监管。“为什么做了那么多工作,出了那么多规定,采取了那么多措施,还发生了这样的重特大事故,付出这么巨大的代价,带来这么沉痛的教训。”他引述天津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同志的话说,“根子还是不严不实,监管不严格、追责不严厉,工作不扎实、责任不落实。”

  这次会议上,武岱要求全市开展大排查,做到“最严实的检查”、“最严格的管理”、“最严厉的监管”、“最严明的职责”、“最严密的组织”。特别要针对危化品等领域立即组织所有生产经营仓储运输企业,全面彻底排查,“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真正做到亡羊补牢”。

  天津市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为天津市交通委,由原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市政公路管理局、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相关职能整合组建,为天津市政府组成部门。

  公开信息显示,天津爆炸事故后的8月13日上午,交通部部长杨传堂曾率部工作组赶到现场。此后,交通部连发通知,要求全行业开展危化品安全整治。根据交通部网站发布的消息,交通部领导近日将就安全生产工作约谈各省(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全国沿海主要港口“一把手”。

  8月19日,交通部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有关危险品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明电通知中,称这项工作要“作为最重要的工作”来开展,要求9月7日前上交自查报告。

  8月20日,交通部部长、部安委会主任杨传堂主持召开部安委会专题会议,决定在全行业深入开展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经营及相关活动安全专项整治,派出6个检查组分赴江苏、广东、山东、辽宁、福建、浙江,重点抽查港口码头、水上交通和道路运输领域。

  目前,交通部有关负责人也参与了针对天津港爆炸事故的国务院调查组。8月18日,国务院批准成立了由公安部牵头的事故调查组。国务院调查组由公安部、国家安监总局、监察部、交通部、环保部、全国总工会和天津市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

初审编辑:魏鹏

责任编辑:孙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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