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华盛顿9月25日电 2015年9月22日至25日,应美利坚合众国总统贝拉克·奥巴马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对美国进行国事访问。访问期间,习近平主席与奥巴马总统举行了深入、坦诚、建设性的会谈。双方达成广泛共识,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据外交部官员介绍,双方达成的主要共识和成果如下:
一、中美新型大国关系
1、双方积极评价两国元首2013年安纳伯格庄园会晤、2014年北京会晤和这次华盛顿会晤取得的重要成果;同意继续努力构建基于相互尊重、合作共赢的中美新型大国关系,保持密切高层及各级别交往,进一步拓展双边、地区、全球层面的务实合作,以建设性方式管控分歧,使中美关系不断取得新的具体成果,更多更好地造福两国人民和世界人民。
2、双方一致认为,中美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和在全球具有重要影响的国家,应共同致力于维护一个强有力的中美关系,使之为全球及地区和平、稳定和繁荣作出贡献。美方欢迎一个强大、繁荣、稳定、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的中国,支持中国的稳定和改革。中方尊重美国在亚太地区的传统影响和现实利益,欢迎美方在地区事务中继续发挥积极、建设性作用。
二、双边务实合作
3、中美双方确认在促进强劲和开放的全球经济、包容性增长和可持续发展,以及稳定的国际金融体系方面拥有共同利益,上述目标的实现由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成立的多边经济机构所支撑,这些机构使两国人民受益。中美双方确认并重视国际金融机构自建立以来对促进全球增长、提高收入、减少贫困和维护金融稳定所做的重大贡献。以规则为基础的国际经济体系在过去35年中助推中国实现了前所未有的经济增长,使亿万人民摆脱了贫困。美国也同样受益于全球中产阶级的出现,预计到2030年仅在亚洲就将有30亿消费者。2014年,美国商品和服务的出口在美国内支持了大约1200万人的就业。中方在维护、进一步加强并推动国际金融机构现代化方面有重大利益,美方欢迎中方不断增加对亚洲及域外地区发展事业和基础设施的融资支持。国际金融框架正不断演进,以应对在规模、范围和多样性方面都在发生变化的挑战,并将包括将高标准和良好治理作为其核心原则的新机构。双方承诺支持这一国际框架,并欢迎二十国集团(G20)在全球经济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确保国际经济体系具有包容性、韧性且不断得到完善,以应对当前和未来的挑战。鉴于中国在全球经济事务中的参与度和参与能力不断增加,美方欢迎中方在国际金融框架和拓展的双边合作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以应对全球经济挑战。为此:
(1)中美双方承诺强化多边开发融资体系并使其现代化。双方决心通过提高其资金能力、改革其治理和提升其有效性和效率,继续强化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非洲发展银行、泛美开发银行。与发展阶段相适应,中方不仅将作为股东国和借款国,还有意愿有意义地在所有上述机构中提升作为捐款国的作用。双方认识到新机构以及未来将成立的机构,要成为国际金融框架的重要贡献者,这些机构将像现有国际金融机构一样,与专业性、透明度、高效率和有效性的原则以及现有环境和治理高标准相一致,进行恰当的设计和运营,同时认识到上述标准是在持续演进和改进的。
(2)中美双方再次确认,通过对多边开发银行下设的国际开发协会、亚洲开发基金和非洲发展基金的强有力的捐款以满足最贫困国家的需求,是十分重要的。中方将按照其自身能力有意义地增加其对多边开发银行软贷款窗口的捐资。双方承诺多边开发银行应继续探索增强其贷款能力的选择,包括通过使用现有资源,并定期审议其资本金以评估是否需要增资。双方承诺继续在优化多边开发银行资产负债表方面做出努力。双方承诺就世界银行的股权分配改革路线图进行合作,包括股权分配公式的设计和在2017年审议世界银行的资本需求。同时,双方认识到中等收入国家在减贫方面依旧面临挑战,并且多边开发银行在应对上述特定需求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3)中美双方承诺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机制下加强合作,并继续完善IMF的份额和治理结构。美方承诺尽快落实2010年IMF份额和治理改革方案,并再次确认份额的分配应继续向具有活力的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转移,以更好地反映IMF成员国在世界经济中的相对权重。双方认可IMF执董会为寻求过渡方案所做的努力,过渡方案旨在使份额比例尽可能地趋近于第14次份额总审查确定的水平。但是,过渡方案不能构成或被视为代替2010年改革方案。双方支持IMF执董会在推动第15次份额总审查方面所做的工作,包括以第14次份额总检查为基础制定一个新的份额公式。
(4)中美双方承诺在尊重受援国所有权的前提下,通过多边开发银行在第三国开展发展融资合作。
(5)美方欢迎中方承诺年底之前根据IMF特殊数据发布标准(SDDS)披露经济数据,也欢迎中方在提高透明度方面所做的持续努力。中方认识到,满足其他主要储备货币透明度标准对成功实施人民币国际化具有重要意义。美方支持中方关于进一步推动金融改革和资本市场改革的承诺,相应地,美国重申在人民币符合IMF现有标准的前提下支持人民币在特别提款权(SDR)审查中纳入SDR篮子。双方承诺尊重IMF在SDR审查中的程序和流程,并将在人民币加入SDR事宜上加强沟通。
(6)中美双方期待继续就便利在美人民币交易和清算的机制问题进行讨论。
(7)中美双方欢迎根据2012年达成的高层联合声明成立出口信贷国际工作组以来,在官方支持出口信贷新的国际指导原则谈判工作中取得的重要进展。中美双方重申支持国际工作组指导原则涵盖由政府或代表政府提供的官方支持的出口信贷,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性官方出口信贷金融机构提供的官方支持的出口信贷,并期待继续在将于10月举行的下一次国际工作组会议上就指导原则覆盖范围等问题进行讨论。中美双方进一步重申,新的国际指导原则应在促进国际贸易的同时,有助于确保政府对商业出口融资的补充。
4、中美两国领导人积极评价正在进行中的中美投资协定(BIT)谈判业已取得的进展。两国领导人重申达成一项高水平投资协定的谈判是两国之间最重要的经济事项。高水平的投资协定将反映双方对于非歧视、公平、透明度的共同成果,有效促进和确保市场准入和运营,并体现双方开放和自由的投资体制。鉴于谈判取得的进展和双方于九月改进了各自的负面清单出价,中美两国同意强力推进谈判,加快工作节奏,以达成一项互利共赢的高水平投资协定。
5、美方重申,承诺促进和便利商用高技术物项对华民用最终用户和民用最终用途出口。双方承诺,继续通过中美高技术与战略贸易工作组深入并详细讨论共同关心的出口管制问题。
6、中美双方承诺,其各自关于外资的国家安全审查(在美方指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的审查程序)的范围限于属于国家安全关切的问题,不通过纳入其他更宽泛的公共利益或经济问题将审查范围泛化。双方承诺,其各自的国家安全审查对于被审查的每项投资,无论其来源地都按照法律适用相同的规则和标准。当一项投资存在国家安全风险时,双方将尽可能快地通过各自审查程序解决风险,包括在合理且可能的情况下,采取有针对性的缓和措施,而不是禁止投资。中美两国各自的国家安全审查仅适用于其审查制度建立后开展的投资。当一项投资在中国或美国通过国家安全审查程序后,如投资方按照审查通过的方案完成了投资,则该项投资在通常情况下不应被再次审查。双方承诺,在各自的国家安全审查中,不将非投资方提供的信息用以与国家安全无关、促进投资方竞争者商业利益的目的。中美双方承诺,未来就两国国家安全审查的有关问题继续开展交流,包括各自国家安全审查程序的范围、各自国家安全审查程序中非投资方的作用。
7、美方承诺,欢迎来自包括中国在内的所有国家的投资。美方承诺,对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中国投资者保持开放的投资环境,给予和其他国家投资者一样的待遇。美方重申其开放的投资政策以及依法公平公正对待所有投资者的承诺。中美双方承诺继续就双边投资问题开展交流,促进双边投资的发展。
初审编辑:魏鹏
责任编辑:余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