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设立无过错医疗风险救助基金
2017-03-15 15:15:00 来源: 大众日报 作者: 魏然 赵琳 齐静
“受医疗发展水平所限或者患者体质原因导致的医疗纠纷,原则上不属于医疗事故,但出于人道主义的目的,不少医院会拿出部分钱来救助患者家属。”解放军第150医院院长高春芳委员建议,设立无过错医疗风险救助基金,在为患者提供一定帮助的同时,也能减轻医生的执业压力。
据中华医学会统计,全国医疗事故的平均构成率为50%,也就是说另外50%的医疗意外不构成医疗事故,医院在诊治过程中无过错。
“导致无过错医疗损害的原因很多,比如医学的局限性、未知性和风险性等。虽然现代医学发展在治愈疾病、减轻患者痛苦方面取得了诸多突破,但仍有许多疾病的机理和治疗方法还在不断探索中,给患者带来的副作用、不良后果是无法预估的;患者个体的体质差异也会导致同一疾病在相同治疗方案下出现不同的结果。”高春芳说。
目前,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处理无过错医疗损害多根据“公平责任”原则来认定双方责任,即无论医方在诊治过程中有无过错,只要有损害发生均需赔偿。
高春芳建议,国家建立无过错医疗风险救助基金,以解决无过错医疗损害的补偿问题。可以用政府财政拨款、商业保险承办的模式运作,立法明确并保证补偿原则、项目、标准等。
(本报北京3月12日电)
初审编辑:王晓亮
责任编辑:刘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