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县署中与舍弟墨第二书

  郑板桥

余五十二岁始得一子,岂有不爱之理!然爱之必以其道,虽嬉戏玩耍,务令忠厚悱恻,毋为刻急也。

平生最不喜笼中养鸟,我图娱悦,彼在囚牢,何情何理,而必屈物之性以适吾性乎!至于发系蜻蜓,线缚螃蟹,为小儿玩具,不过一时片刻便摺拉而死。夫天地生物,化育劬劳,一蚁一虫,皆本阴阳五行之气絪缊而出。上帝亦心心爱念。而万物之性人为贵,吾辈竟不能体天之心以为心,万物将何所托命乎?蛇蚖、蜈蚣、豺狼、虎豹,虫之最毒者也,然天既生之,我何得而杀之?若必欲尽杀,天地又何必生?亦惟驱之使远,避之使不相害而已。蜘蛛结网,于人何罪,或谓其夜间咒月,令人墙倾壁倒,遂击杀无遗。此等说话,出于何经何典,而遂以此残物之命,可乎哉?可乎哉?

我不在家,儿子便是你管束。要须长其忠厚之情,驱其残忍之性,不得以为犹子而姑纵惜也。家人儿女,总是天地间一般人,当一般爱惜,不可使吾儿凌虐他。凡鱼飧果饼,宜均分散给,大家欢嬉跳跃。若吾儿坐食好物,令家人子远立而望,不得一沾唇齿;其父母见而怜之,无可如何,呼之使去,岂非割心剜肉乎!

夫读书中举中进士做官,此是小事,第一要明理做个好人。可将此书读与郭嫂、饶嫂听,使二妇人知爱子之道在此不在彼也。

注:本文选自《郑板桥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郑板桥(1693—1765),名燮,字克柔,号板桥。江苏兴化人。清代著名画家、文学家。潍县,今属山东。

此信主要谈如何教育子弟的问题。作者重视思想品德教育,希望孩子成为忠厚善良的人。最后明确指出,读书中举中进士做官是小事,而第一等大事是“要明理做个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