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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12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会同中宣部、司法部以“深入学习贯彻实施宪法 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为主题召开座谈会。中宣部、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司法部、教育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法学会、中国社会科学院有关负责同志和2018年度法治人物候选人代表先后在座谈会上发言。光明日报今日摘登这8位发言人的精彩发言,敬请关注。
努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开创新局面迈上新台阶
作者:孙志军(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依据。1982年宪法颁布以来,不断与时俱进。30多年的发展历程充分证明,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好宪法,是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证人民创造幸福生活、保障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治保障。
今年,党中央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标志着全面依法治国开启了新的征程。全民普法和守法是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中宣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开创新局面、迈上新台阶。
一、积极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落地生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鲜明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我们要在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报告会和各类群众性活动,编写宪法学习主题图书等多种形式,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供坚实思想基础、营造良好氛围。
二、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形成机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灵魂。我们要按照中央印发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协调机制,形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审查标准,从源头上确保新制定的法律法规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价值导向与内在逻辑的统一与权威,真正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制度化。要更好发挥法治在解决诚信缺失等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强化有利于诚信建设的法治环境和政策导向,推动形成崇法守信的社会风尚。
三、积极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向基层延伸、守正创新。法治宣传教育重在基层、重在群众。我们要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在群众中开展,使人们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治意识。要抓住党和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等重点人群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他们增强法治观念,带头遵守和维护宪法法律,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加强优秀法治宣传教育产品创作生产,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形成良好法治文化环境。要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深化“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营造“知信、用信、守信”的良好氛围。要适时发布“诚信之星”,大力宣传守法经营、诚信立业典型,强化全社会诚信守法意识。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让人们在解决问题中学习宪法法律知识。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推动全社会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让法治成为全民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
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作者:傅政华(司法部部长)
改革开放40年,既是我国经济不断繁荣发展的40年,也是我国宪法不断完善进步的40年。司法部作为全民普法主管部门,始终把学习宣传宪法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任务,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宪法的浓厚氛围。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全社会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特别是今年3月宪法修正案通过后,新组建的司法部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推动全社会学习宣传宪法的职责使命。3月22日,新组建的司法部领导班子专题学习了宪法修正案,就如何推动全社会学习宣传宪法进行了认真研究。按照中央部署,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会同中宣部等部门,在全国部署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00多家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央企业都制定了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的意见或工作方案;结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统一编制印发第一批中央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把宪法宣传作为国家机关首要普法责任;会同中宣部开展首个“宪法宣传周”活动。今年以来,全社会宪法学习宣传形成了前所未有的声势,产生了良好效果。
二、抓好“关键少数”,带动和促进全社会宪法学习宣传不断深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积极推动各地各部门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和日常学法制度,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司法部与有关部门在人民大会堂举办3场宪法学习报告会。各地各部门组织“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和法学专家,举办宪法学习讲座、专题辅导报告;把宪法学习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努力推动乡级以上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原原本本学习一遍宪法文本。
据各地各部门统计,今年以来,全国乡(镇)以上党委(党组)中心组普遍结合宪法修正案开展了宪法专题学习。同时,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宪法进宾馆、进公共交通场所、进万家,宪法边疆行等活动方案,编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00问》《宪法知识读本》和民族语言宪法文本,有效带动全社会形成学习宣传宪法的热潮。
三、创新宣传形式,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起来、落下去。我们坚持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推动宪法精神走入人民群众、走入日常生活。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会同中央电视台连续18年举办“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CCTV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会同有关部门在中国普法网汇集各类宪法学习宣传资料,供群众免费下载使用;开展“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全网推送展播优秀获奖作品。这些创新举措,增强了宪法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宪法学习宣传是一项长期任务,需要持之以恒地扎实推进,我们将进一步努力推动宪法学习宣传不断深入,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围绕宪法建言献策 推进新时代改革开放
作者:马建堂(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党组书记)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推进新时代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必须认认真真学习宪法,不折不扣贯彻宪法。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将重点围绕宪法提出的一些重大原则开展研究、建言献策,为深入学习贯彻实施宪法、推进新时代改革开放提供智力支持。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领会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结合起来,与解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结合起来,与准确把握新时代改革的总目标、总部署和基本路径、方式方法结合起来,与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结合起来,推动改革开放举措落到实处。
坚持党对改革开放的集中统一领导。宪法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新时代的改革开放,利益掣肘更多,环境更复杂,任务更艰巨。只有坚持并发挥好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才能顺利爬坡过坎,达到胜利彼岸。坚持党对改革开放的领导,要求我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改革开放的决策部署;要求我们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应对复杂局面、推进改革开放的能力。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确改革方向。宪法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必须牢记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正确改革方向,要求我们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继续推进简政放权,以有效的政府作为,保证市场有序高效运行。
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宪法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定不移实行改革开放,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在市场准入、生产要素使用、市场监管、产权保护等方面,公平对待各类所有制经济。
坚持在开放中推动改革和发展。宪法指出,坚持互利共赢开放战略,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交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如今贸易保护主义抬头、逆全球化暗潮涌动,我们更要继续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我们要继续放宽市场准入,稳步推进服务业开放;要加快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确保外资企业准入后在法律政策上享受国民待遇;要继续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同相关国家一道深化各领域交流合作,为全球提供开放合作的国际平台。
为改革开放事业提供宪法保障
作者:高培勇(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我国改革开放以及宪法实施的伟大成就充分表明,在党领导全国人民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前进的历史征程上,党的纲领、国家意志和人民意愿始终保持高度的内在统一,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的最重要的制度机制,是确保改革开放各项任务与措施有力、有序、有效实现的最重要的法律保障。这充分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宪法确认坚持改革开放的国家根本任务。1982年宪法为当时的改革开放措施提供法律认可,如规定国营企业有经营管理的自主权,允许外国投资者依照法律在我国投资。这些规定打破了观念束缚和体制桎梏,确保了各项改革探索的合法性。1993年修宪,直接将“坚持改革开放”确立为国家根本任务。
第二,宪法确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93年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宪法地位,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改革开放的推进、社会观念的更新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三,宪法确认与改革开放进程相适应的所有制形式。1982年宪法即规定,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1988年宪法修正案增加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1999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这些规定,对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鼓励和保障民营经济的发展、增强投资者的安全感与市场信心,具有重要的意义与作用。
第四,宪法确认推进改革开放的重大理念和制度创新。1988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1993年宪法修正案肯定了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今年3月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国家要“贯彻新发展理念”,从宪法上确认这一重要理论成果,有利于更加科学有效地推进改革开放。
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色,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时期最鲜明的旗帜。在新时代,改革开放必须依宪进行。只有坚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改革开放才能长期化、规范化、制度化、有序化地不断前行,不断深化。
增强宪法意识 理解宪法精神 坚定宪法自信
作者:李飞(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
改革开放40年取得的伟大成就,与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分不开的,与切实尊重宪法和有效实施宪法是分不开的。
更名后的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组建成立后,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第5个国家宪法日到来前夕,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专程赴杭州“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进行宪法集体学习教育活动。我结合学习体会谈几点认识。
一、认真学习领会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法治权威能不能树立起来,首先要看宪法有没有权威。必须把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抓紧抓好,切实在宪法实施和监督上下功夫。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的头等大事就是在工作中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学深悟透,学懂弄通,作为开展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在尽职履责中坚决贯彻落实。
二、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的部署。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将切实担负起法定职责,坚决落实党中央为保障宪法实施、维护宪法权威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我们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记“四个意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稳妥地履行好职责,维护宪法权威。在委员会统一审议法律草案工作中加强对涉及宪法规定内容的审查研究,慎重作出合宪性判断;运用宪法规定统一思想认识,凝聚立法共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将结合我国宪法制定、实施、完善、发展的光辉历程和改革开放40年的伟大成就,弘扬我国宪法的独特优势和巨大功效,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形成国家宪法话语体系。
三、带头增强宪法意识、深刻理解宪法精神、坚定宪法自信。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在毛泽东同志亲自领导起草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草案的诞生地开展集体学习,切实增强了宪法意识。通过重温学习,我们深感老一辈领导人对于宪法法律的认识对我们今天的立法工作仍具有鲜明的指导意义,需要在今后的立法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要履行好职责,必须深刻理解宪法精神、坚定宪法自信。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起草制定“五四宪法”时,明确了制定宪法的目的是“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修改制定了“八二宪法”,及时确认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将改革开放与宪法发展紧密结合在一起。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通过修改宪法,确立了“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国家发展目标,为国家发展进步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在改革开放40年之际迎来第5个国家宪法日,深刻认识到我国宪法这一有别于世界其他国家宪法的精神和特色,坚定宪法自信,才能深刻理解我们在革命、建设、改革中取得的令世界瞩目的伟大成就的成因,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弘扬宪法精神 写好新时代教育“奋进之笔”
作者:朱之文(教育部副部长)
改革开放40年来,在宪法引领和保障下,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地位和作用正式确立和巩固,教育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
一是坚持宪法确立的党的领导地位,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宪法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40年来,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持续加强,党的教育方针不断丰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效落实。不断健全党的领导体制,中央专门成立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切实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生命线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推进高校院系、中小学校、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着力营造教育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是坚守宪法的价值追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宪法保障每个人平等受教育权。目前,我国已建成世界最大规模的教育体系,为每个人享有平等受教育机会奠定了坚实基础。继2000年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之后,2008年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全部免除学杂费,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盲聋弱智三类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0%以上,学生资助实现所有学段、公办民办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社会主义优越性和宪法价值追求在教育领域得到充分体现。
三是彰显宪法的理论品格,在实践中深化教育改革创新。40年来,教育办学体制更趋多元,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和民办共同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管理体制更具活力,中央和地方、政府和学校之间教育职责权限逐步理清。考试招生制度更加科学,由“一考定终身”走向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依法治教更加深入,形成以8部教育法律为统领,16部教育行政法规和一批部门规章和地方教育法规规章在内的教育法律制度体系,确保改革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
四是夯实宪法的实施基础,提升青少年宪法法治素养。教育部始终将宪法教育作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核心,把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印发《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动宪法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积极探索网络、卡通、“指尖”、文艺、故事、实践普法等形式,增强吸引力感染力。连续举办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连续举办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让学生在庄严的仪式中感受宪法的权威和魅力。
教育系统将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坚持不懈推进教育改革,努力写好新时代教育“奋进之笔”,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宪法承载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
作者:韩大元(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会长)
40年改革开放实践充分表明,宪法是承载我们理想、幸福与未来的根本法,也是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法治保障。现行宪法既是改革开放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开放顺利进行的根本法治保障。
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40年来,宪法发挥了引导、规范与保障作用。特别是,宪法确认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明确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丰富了当代社会主义宪法实践。宪法同时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推动了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
通过宪法凝聚改革的社会共识,为全面推动改革开放提供宪法基础。在改革开放中,宪法与时俱进,与改革形成良性互动。如1988年修宪,明确私营经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地位;1993年修宪将“坚持改革开放”与“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写进宪法;1999年修宪进一步规定“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004年修宪明确“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今年修宪,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进宪法,为未来新一轮全面推动改革开放提供坚实思想基础。
改革开放的经验告诉我们,宪法宣传教育是推进宪法实施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性工作。通过宪法教育,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法治观念,强化所有公职人员的宪法忠诚与国家主流价值观的认同。做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宪法教育,使之成为尊崇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的模范。
在新时代,做好合宪性审查工作是提升宪法宣传教育实效性,树立宪法权威的重要形式。在新时代,人们更加期待树立宪法权威,关切生活中发生的宪法问题。做好合宪性审查工作,积极回应民众的期待是宪法实施的一项重要工作,对落实十九大精神,增强人们的宪法自信,维护宪法权威具有重大意义。
宪法权威的树立既依赖有效的宪法监督制度,也靠良好的宪法文化。宪法宣传的基础与起点是认真阅读宪法文本。我国宪法文本蕴含着国家历史、文化与价值观,承载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我们不仅提倡在宪法日读宪法,更要把读宪法作为一种生活方式,让宪法精神入脑入心,融入国家生活各个领域。
我们要认真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实施的重要讲话精神,站在国家发展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坚定不移地深入学习贯彻实施宪法,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在全社会形成维护宪法、遵守宪法、信仰宪法的文化,为开创依宪治国的新局面共同努力。
自觉做宪法的坚定捍卫者和积极宣传者
作者:高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自1987年被赋予地方立法权以来,乌鲁木齐市制定了近百部地方性法规,对改革发展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性,自觉做宪法的坚定捍卫者和积极宣传者。
一、坚持依法立法,把宪法精神落实到地方立法工作各方面。今年,我们制定、修订了《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等3部法规,完成对地方性法规清理检查的工作。能够顺利完成工作,得益于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到立法工作中;得益于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意见,自觉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谋划立法;得益于严守政治规矩,始终把法制统一作为红线,杜绝部门利益法制化。同时注重对规范性文件做好备案审查,保证我市规范性文件与国家法律的统一。
二、做好法律实施监督工作,确保宪法法律全面有效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对相关法律的贯彻执行进行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算执行工作的报告,推动建立健全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对“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进行调研,促进宗教和睦、民族团结;听取审议“七五”普法工作专项报告,敦促有关部门落实责任,创新形式,增强实效。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我们制定《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工作方案》,邀请专家授课,对宪法修正案、监察法相关内容进行专题辅导和解读;通过分批组织人大代表集中培训等形式,学习宪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举办普法宣传在线学习、考试以及“与法同行”宣讲;结合学习贯彻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宪法法律宣传月,通过相关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四、围绕党中央治疆方略,切实维护好各族群众合法权益。我们始终坚持开门立法,积极回应群众诉求。比如修订、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消防安全条例、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等群众关心的法规,均立足于改革发展需求和群众期盼。
宪法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也是维护各族群众利益的坚强后盾。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加强宪法法律宣传教育,增强各族群众法治意识,为建设和谐稳定、高质量发展、民族团结、生态美好的乌鲁木齐提供法制保障,为新疆民主法治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光明日报》( 2018年12月05日 11版)
初审编辑: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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