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丽华 |
孙丽华者,淄川检察官也,从事未检工作16载,业务能手,巾帼楷模,获齐鲁最美检察官之盛誉。关爱少年,倾心帮教,广聚社会八方之力量,独设检察“苗苗工作室”。预防犯罪,以德化之,以刑警之,送法进校,答疑解惑。案后走访,心理辅导,救赎迷失之心灵,矫正恣妄之行为。播法治之种子,递司法之温暖,得咎少年迷途返,...
孙丽华,女,42岁,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一个天天和孩子打交道的检察官。她工作中接触最多的是孩子——涉嫌犯罪的孩子、身心被侵害的孩子,这些“问题少年”是老师家长的烦恼,是需要被关爱、引导、呵护的孩子。
孙丽华从事未成年人工作16年,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用爱心陪伴孩子成长、进步,进校讲法、案后走访、心理辅导,足迹遍布淄川城区和乡村学校。孙丽华努力在教育、挽救、矫治上下功夫,不仅审查“犯了什么罪、应如何处罚”,更要了解“为什么犯罪、该怎样挽救”,积极构筑检、校、家、社会共同参与的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大格局,为孩子们撑起法治的绿荫。
2012年9月,淄川区人民检察院在全市率先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2014年4月设立“苗苗工作室”,并衍生出了苗苗课堂、苗苗说法、苗苗热线、苗苗大使、苗苗读物等师生和家长欢迎的“苗苗系列”,开展爱心谈话、亲子课堂、行为矫正、司法救助、社会公益等活动。孙丽华考取了心理咨询师和沙盘师资格,开通“淄川未检”微信公众号、邮箱、QQ号、热线电话,与青少年在线交流、实时互动,解答法律咨询。通过“三个1对1”工作模式,为家庭“把脉”,给父母“支招”,找“症结”开“处方”,开展个性化“品行指导”,量身定制帮教措施,及时矫正不良行为,为涉罪未成年人搭起回归的桥梁,让问题孩子迷途知返,护航孩子的幸福人生。孙丽华荣获淄川平安建设先进个人、“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爱德之星”、“仁德模范”、区直机关岗位能手、“感动淄川”年度人物、全市优秀公诉人、优秀办案能手、全省优秀检察官,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通报表扬。
“苗苗工作室”成为淄川区人民检察院的一个靓丽品牌。四年来,淄川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同比下降39%,在校未成人年犯罪率同比下降67%。“苗苗工作室”荣获淄川区“最佳工作创新奖”,淄博市“三八红旗集体”、“十佳青年文明号”、“十佳志愿服务项目”、“守护安全·促进健康”未成年人保护专项行动护航项目,入选山东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工作项目、“全省十大未检品牌”、“未检工作示范院”、“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巾帼文明岗”,获得了最高检、团中央领导的好评。2018年8月,孙丽华荣膺首届“齐鲁最美检察官”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