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产能如何做到既“狠”又“巧”?

2018-01-16 08:05:00 来源: 大众日报 作者:

  化解过剩产能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是转变发展方式和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必然要求。

  《方案》明确提出,坚持分类施策、多措并举、标本兼治,综合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和法治办法,积极稳妥化解过剩产能、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建立市场化调节产能的长效机制,促进各类要素资源优化配置。

  “当前形势下,去产能是山东实现转型升级、产能过剩行业走出困境的不二之选。”省宏观经济研究院院长刘冰开宗明义。

  先进产能成长空间不断增大

  根据《方案》,山东将重点化解钢铁、煤炭、电解铝、火电、建材等行业过剩产能。

  “去产能重点的划定,首先是由市场决定的。市场的逻辑是,成本低、利润高的企业胜出,成本高、亏损的企业淘汰,企业是否退出市场要看市场。”刘冰说。

  “此外,环保标准、能耗标准、安全标准等硬性标准也是下一步结构性去产能的重要参考。”省宏观经济研究院区域经济研究所所长高福一补充道。

  刘冰同时提醒,经济下行压力之下,万万不能再走“两高一资”的老路。去年以来,通过重点行业去产能、环保督查等措施,我省先进产能成长空间不断增大,能耗总量自改革开放以来首次下降。采访期间,很多企业反映,“散乱污”企业出清,纠正“劣币驱逐良币”,为广大企业创造了良好环境。

  去产能是手段,转型升级是目的

  有了思路和重点,还应有清晰的去产能路径。

  《方案》明确提出,坚决遏制过剩产能扩张,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省发改委主任张新文介绍,在“地条钢”处置方面,山东坚持全覆盖、零容忍,全面排查、坚决取缔制售“地条钢”违法违规行为。下一步,要坚决防止已经化解的过剩产能死灰复燃,尤其是“地条钢”方面,真正做到中频炉、工频炉彻底拆除,工作台彻底拆除,防尘罩和铁轨彻底拆除,变压器彻底拆除,厂房内原材料彻底清除。

  淘汰“落后”与压缩“过剩”也不应混为一谈。《方案》提出,综合运用法治化、市场化手段,引导企业压减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

  “去产能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手段。”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赵昌军表示,通过去产能,目的是要实现转型升级,从而在新一轮的经济竞争中能够赢得先机,争取主动。

  去产能绝非一蹴而就,甚至会有反复。《方案》明确要求妥善处理政府和市场、短期和长期、存量和增量、供给和需求关系。根据市场需求和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去产能范围、领域和力度,使产能利用率保持在合理区间。

  “一方面,市场竞争的优胜劣汰是化解过剩产能最为有效的工具,在具体实践中必须让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另一方面,钢铁、煤炭等过剩行业的企业体量较大,在一些地方是主要税收来源。有的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补贴、提供廉价能源、放松环境监管等手段保护本地落后企业,导致低效率企业难以被逐出市场。对于这种非正常现象,就要用行政命令强制推进。因此过剩产能的化解,既要‘狠’,也要‘巧’。”高福一说。

  处置僵尸企业一企一策

  在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处置僵尸企业是“牛鼻子”。《方案》明确,探索设立企业破产专项基金,多渠道筹集资金,专项解决“僵尸企业”及去产能企业破产启动经费和资产处置资金周转等问题。

  “山东正加大对省管‘僵尸’企业和大额亏损企业处置力度,124户僵尸企业处置有望按期完成。”省国资委主任张斌说,处置“僵尸企业”,山东坚持“一企一策,分类处置”的原则。

  “对于现有资产和资源仍具有一定价值的‘僵尸’企业,采取资产重组、债务重组等方式剥离不良资产,整合盘活优质资产,提升企业经营效益空间。对于破产退出的僵尸企业,着力解决手续不全、债务涉诉、资产查封等遗留问题,破除流动性障碍,盘活企业资产,确保依法规范推进,职工利益不受损失。”省国资委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处处长秦春玲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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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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