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晓华:胡杨精神 薪火相传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杨振勇 新疆铁门关报道

  盖晓华,中共党员,山东九公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20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中很多人来自山东。我也想沿着先辈的足迹,在这片激情燃烧的土地上,用另一种方式进行援疆,将胡杨精神内化为精神动力,扎根基层,扎根边疆。”盖晓华律师向记者说出他法律援疆的初心。

  盖晓华律师到第二师铁门关市革命历史纪念馆,寻访红色印记,接受革命教育和精神洗礼。

  兵团第二师铁门关市是一片红色的热土,延续了山东渤海军区教导旅的血脉,承载了几代军垦人的奋斗、光荣和梦想。“根在井冈山,整编渤海湾,转战数万里,屯垦在天山”是二师发展历程的真实写照。新疆著名的河流孔雀河从铁门关市穿城而过,依河畔而生的胡杨林使青春之城充满了生机,洋溢着活力。

  盖晓华律师和兵团第二师司法局刘娟科长一起到当地群众家中,进行法治宣传。

  扎根新疆,不放弃每一个希望

  像胡杨一样把根深扎于边疆大地,乘风破浪在祖国最需要的地方,这是盖晓华律师记在心中的一句话。盖晓华律师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每一个细节,为受援人争取最大的权益。

  盖晓华律师与铁门关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检察官张娅婷对办理的刑事援助案件进行交流。

  受援人魏某的父母因孩子涉嫌危险驾驶罪,找到了盖晓华律师。盖晓华考虑到魏某属醉酒驾驶机动车,其家人已经足额赔偿了损失,自愿认罪认罚,如果被起诉追究刑事责任,这对于一名未成年人今后的学习、生活和工作将产生非常大的影响。为了帮助这名未成年人,盖晓华律师多次与检察院办案人员沟通交流,希望本着以惩罚为辅、教育为主,特别是初犯、偶犯,可以从宽的制度,提出对魏某进行不起诉处理的辩护意见。经过他的努力,此意见终于被检察院采纳,使魏某得到了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作为一名党员律师给兵团第二师司法局干警上党课,号召大家做合格党员,做模范带头人。

  初心为民,两代律师的家国情怀

  无论脚下的土地多么贫瘠,胡杨都深情地拥抱这片土地,任凭雨打风吹,成就了一片胡杨林。

  盖晓华的父亲是恢复律师制度后的第一代律师,也是山东乐陵县法律顾问处第一任主任。在父亲的教诲下,盖晓华通过了司法考试,成为一名律师。父亲为一门两代律师而感到自豪。

  兵团第二师司法局副局长汪荃胜、法律援助中心科长刘娟与盖晓华律师开会研究政府部门的法律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刚来援疆时,年事已高,耳朵几乎听不到声音的父亲询问起盖晓华援疆的生活、工作情况,每问一个问题都是差和好两个选项,并自言自语地选择一个好的选项来安慰着自己,来缓解对儿子的担心。

  盖晓华律师想到父亲时,总有些遗憾和心痛。继承父亲遗愿,做一名合格的法援志愿者,是他前进的动力。

  2021年1月20日,盖晓华接到父亲去世的电话,他强忍着悲痛把援助手续和开庭案件材料整理完,交与同事。回到宿舍,他嚎啕大哭起来。在盖晓华记忆的深处,他的父亲是一名老党员,为了律师事业奋斗了一生。父亲在自己援疆服务期间离世,盖晓华为没有在父亲临终前看上最后一眼而自责,这是他心中永远的痛,但他始终不后悔成为一名援疆法律志愿者。

  盖晓华律师希望自己像胡杨一样扎根边疆、奉献边疆。

  胡杨是“沙漠英雄树”,有着卓绝撼世的风姿。胡杨树更有着坚韧的品质和顽强的生命力。盖晓华说,胡杨的这种精神,让其生于一地,坚爱一方,在逆境之中,始终坚持自己的理想,不退缩,不放弃,鞠躬尽瘁,死仍守志。

盖晓华简历:

中共党员,山东九公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20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