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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用有毒材料要追究法律责任

2002-06-30 07:47:01 

  据新华社北京6月29日电 在住宅建筑和室内装修过程中,如果使用超标的有毒有害材料,将会形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损害居民的健康。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天通过的清洁生产促进法规定,建筑和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标准的建筑和装修材料。违反这一规定,将被追究行政、民事、刑事法律责任。
  这部法律将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这部法律规定,国务院将制定有利于实施清洁生产的财政税收政策。各级政府将优先采购节能、节水、废物再生利用等有利于环境和资源保护的产品。
  清洁生产促进法还规定,国家对浪费资源和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限期淘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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