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9日讯 近日,莱西市摩托车手赵先生和黄先生等人向本报反映,他们的养路费按规定应按月缴,但莱西市水集交通管理所竟强行一次性收取全年的养路费,还不给开发票。 今天中午,记者刚来到莱西汽车站,就被几名摩托车手围住,记者趁机和他们聊了起来。 一名姓张的“摩的”司机告诉记者,每年1月份,交通部门一辆车号为鲁 BE558X的工作车都要来收养路费,本来应该是按月缴的养路费,他们却一次要收一年的,如果谁不缴齐就罚 180元。而且收费员收费后只给缴讫证,不给开发票。摩托车手刘先生说:“这车谁能保证骑一年,万一半途丢了,剩下的养路费不就白缴了吗?” 随后,记者电话采访水集交通管理所时,一名女工作人员表示,他们这样收费是上级规定的。下午3时许,记者来到该管理所,该所唐所长解释说,一次性缴齐全年养路费有两个原因,一是摩托车逃费现象严重,他们管理的万余辆摩托车自觉缴费的很少,这样做为了减轻工作压力。另外,摩托车手每月缴费也麻烦,这样也是为他们着想。唐所长还说,现在该所一般实行“源头收费”,也就是工作人员拿着缴讫证到街上收养路费,但发票没法提前打印好车牌号,所以不能现场给发票,如果缴费人需要发票可以到所里来开。 对此,莱西市物价局一名姓鲁的男同志明确表示,收费和开发票应同时进行,他们的做法是错误的。该局物价所的臧所长则表示,该局批准水集交通管理所收取摩托车养路费是每月一收,他们一次性收缴全年的养路费明显违规,将过问此事并予以纠正。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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