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山东 | 国内 | 国际 | 体育 | 财经 | 休闲 | 娱乐 | 健康 | 女性 | 人才 | 房产 | 短信 | 论坛

大众日报 农村大众 齐鲁晚报 生活日报 鲁中晨 半岛都市报 经济导报 城市信报 青年记者 小记者 国际日报山东版

      您的位置: 大众网首页 -> 半岛都市报 -> 半岛社会新闻 

 

养路费竟然提前收

2004-02-10 07:57:23 

  本报2月9日讯 近日,莱西市摩托车手赵先生和黄先生等人向本报反映,他们的养路费按规定应按月缴,但莱西市水集交通管理所竟强行一次性收取全年的养路费,还不给开发票。
  今天中午,记者刚来到莱西汽车站,就被几名摩托车手围住,记者趁机和他们聊了起来。
  一名姓张的“摩的”司机告诉记者,每年1月份,交通部门一辆车号为鲁 BE558X的工作车都要来收养路费,本来应该是按月缴的养路费,他们却一次要收一年的,如果谁不缴齐就罚 180元。而且收费员收费后只给缴讫证,不给开发票。摩托车手刘先生说:“这车谁能保证骑一年,万一半途丢了,剩下的养路费不就白缴了吗?”
  随后,记者电话采访水集交通管理所时,一名女工作人员表示,他们这样收费是上级规定的。下午3时许,记者来到该管理所,该所唐所长解释说,一次性缴齐全年养路费有两个原因,一是摩托车逃费现象严重,他们管理的万余辆摩托车自觉缴费的很少,这样做为了减轻工作压力。另外,摩托车手每月缴费也麻烦,这样也是为他们着想。唐所长还说,现在该所一般实行“源头收费”,也就是工作人员拿着缴讫证到街上收养路费,但发票没法提前打印好车牌号,所以不能现场给发票,如果缴费人需要发票可以到所里来开。
  对此,莱西市物价局一名姓鲁的男同志明确表示,收费和开发票应同时进行,他们的做法是错误的。该局物价所的臧所长则表示,该局批准水集交通管理所收取摩托车养路费是每月一收,他们一次性收缴全年的养路费明显违规,将过问此事并予以纠正。   (本报记者)

 

 编辑:

发表评论】【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上一条:顽童点鞭炮“炸车”
下一条:两“黑面包”各罚3万

::: 专刊推荐 :::

  人  物  大众周末
  大众书画  
丰  收
  都市女性
  现代教育
  资  讯
  城市信报
  大众娱乐
  速  读
  往  事
  青 未 了
  健    康
  法  鉴
  人文阅读

::: 新闻专题 :::

-

感受海尔“流程再造”

-

每周救助一户特困家庭

-

“三农”问题政策解读

-

鲁中新闻丝路文化之旅

-

大众网 总编在线

-

第五届国际果蔬博览会

-

魅力济南 大众网报道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02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网络中心主办 Email
:webmaster@mail.dzdaily.com.cn
鲁ICP证0001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