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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偷提老公存款

2003-01-09 07:48:12 

  本报济宁1月8日讯济宁一市民胡先生没有想到,自己在银行的存款竟会被妻子挂失后偷偷取走,一怒之下的胡先生将银行告上法庭,要求银行对自己不负责任的行为担责。近日,济宁市中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本案第三人胡某的妻子赵某7日内支付胡某银行存款,如果不能按期偿还,将由被告济宁的该家银行承担赔偿责任。
  据了解,济宁市中区市民胡先生和妻子赵某夫妻感情近年来一直不好。去年4月份,胡先生决定和妻子离婚,但一直没有离成。胡先生无奈躲到朋友家居住。2002年7月初,胡先生到某银行济宁城区支行去取钱,却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存折上的2750元钱已经被其妻子挂失后支取。
  法院审理后认为,中国人民银行在解答邮电部关于办理存单挂失手续有关问题的复函中指出,存折“挂失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储户必须亲自到储蓄机构办理补领新存单或支取存款手续,即不允许储户以外的其他人代储户办理补领新存折或支取存款手续,本案中被告银行违反了上述规定,应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
  (张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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