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讹人”老太之子:证人、警方、媒体都值得怀疑

2013年12月02日 14:00作者:但是我们要讲证据来源:央视

11月22号晚7点55分,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官方微博平安达川称,经查明,伤者蒋某某系自己摔倒,并非由三个小孩推倒,蒋某某、龚某某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对蒋某某给予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因蒋某某年满70周岁,依法决定不予执行,同时对龚某某给予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这条消息在网络上迅速传播。

  成都“讹人”老太之子:证人、警方、媒体都值得怀疑

  核心提示:12月1日,央视《面对面》栏目采访“成都讹人老太”事件多主当事人,以下部分文字实录。

  解说:11月22号晚7点55分,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官方微博平安达川称,经查明,伤者蒋某某系自己摔倒,并非由三个小孩推倒,蒋某某、龚某某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对蒋某某给予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因蒋某某年满70周岁,依法决定不予执行,同时对龚某某给予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这条消息在网络上迅速传播。

  当舆论为法律首次惩戒讹诈者给予充分肯定的时候,11月23号,蒋阿婆委托女婿孙子和儿媳等前往南外派出所,书面表达不警方处理。

  蒋阿婆:我不会记错,(如果)我真的是自己倒的,我承认我可以斩一只手,(把)我拉去枪毙,我说错了?我怎么会说错?我自己摔的经过我(怎么会)都不知道?(小孩)让我摔这么厉害,反过来说我是大骗子,(要把我)抓进去。

  记者:那现在对于这个结果您将来还有什么要求吗?还要复议吗?申请复议吗?

  蒋阿婆:我有什么要求,我花了那么多钱又受伤,怎么能反过来说我儿子和我是大骗子,都拉去拘留,你们要相信这点,我们是冤枉的,是冤屈啊,冤枉我呀。

  记者:但是我们采访这个小孩子的时候,(他)跟我说,他说我没有撞到婆婆。

  蒋阿婆:他当时认,你们来了他就不认了嘛。

  记者:他特别难过,他说婆婆摔倒我去帮婆婆(站)起来,她抓住我的。

  蒋阿婆:他当时不是这么说的,这是大人教他这么说。

  记者:是大人教的吗?

  蒋阿婆:他当时没像这么说。

  记者:但是他另外一个同学也说,看到你摔倒想过来扶你。

  蒋阿婆:那是说的假话。

  记者:这两个孩子都说的假话?

  蒋阿婆:我当着他们大人也是这样说的,谁来我也说的是这些话。

  记者:但是现在警方在调查的过程中,我们采访的过程中,为什么周围那么多目击证人都证明是您个人摔倒的呢?

  蒋阿婆:证明全部是假的,我是真的。

  记者:那为什么那么多人,三个人,您能不能找到一个人证明您是被人撞倒的?

  蒋阿婆:不能,只有我一个人在那里。

  记者:但是周围那么多人。

  蒋阿婆:只有我一个人在那儿,别人都帮助他说话,他(小孩家)有钱有势,我是冤枉的,钱花了不说,人也吃亏。

  记者:但是我们要讲证据,如果在民事纠纷里证据举不出来就很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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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刘宝才
责任编辑:见习编辑郑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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