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进入少管所服刑 满18周岁后移送成人监狱

2013年12月03日 06:30作者:来源: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目前北京市所属各级法院已经判决的罪犯先由外地罪犯遣送处负责收押,然后该处的遣送中队根据每名罪犯的籍贯将其送往原籍。而北京籍的罪犯,成年的将被送往关押各种成年罪犯的监狱,未成年的,送往关押未成年犯的管教所。

  导读:备受关注的李某某等五人强奸案随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宣判告一段落。北京青年报记者昨天获悉,法院裁定此案维持原判的第二天,也就是11月28日,李某某就被移送到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始了他的服刑生活。根据相关规定,李某某满18周岁后将被移送到关押成年罪犯的监狱。权威人士称,如果李某某继续坚持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态度,在狱中拒绝认罪服判,他将丧失减刑假释的机会。

  终审宣判第二天 李某某入狱服刑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北京市所属各级法院已经判决的罪犯先由外地罪犯遣送处负责收押,然后该处的遣送中队根据每名罪犯的籍贯将其送往原籍。而北京籍的罪犯,成年的将被送往关押各种成年罪犯的监狱,未成年的,送往关押未成年犯的管教所。

  11月28日一大早,李某某便被看守所移送到位于大兴区的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所属外地罪犯遣送处。在经过该处整整一上午的收押新犯的相关手续之后,当天下午,李某某便被移送到了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从此,开始了他正式的服刑生活。

  此前,外地罪犯遣送处除负责遣送已判决罪犯之外,还承担着罪犯的入监教育职能。也就是说,过去每一名罪犯都要在遣送处接受为期三个月的入监教育,这期间的教育,主要以让罪犯认清自己的罪犯身份,由此认真认罪悔罪。但目前有消息说,随着北京市监狱管理局的统筹安排,北京籍的成年罪犯的入监教育,改由北京市第二监狱执行,而未成年罪犯的入监教育,则由未成年犯管教所来执行。

  年龄满18周岁后

  移送“成人监狱”

  根据相关规定,罪犯被送往成年罪犯监狱还是未成年犯管教所,并不以案发时间的实际年龄为准,而是看罪犯入监时是否已经年满18周岁。

  李某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虽然目前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但是当他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至18周岁时,还要被移送到专门关押成年罪犯的监狱。北青报记者了解到,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每年都会集中为年满18周岁的罪犯举行“成人仪式”,此后将根据他们的刑期和其他情况分别移送到关押成年罪犯的监狱。

  李某某继续申诉

  可能失减刑机会

  据了解,依据目前监狱的相关规定,在狱中凡是认罪悔罪,服从管理,表现良好的罪犯 ,都将获得减刑假释的机会。业内人士表示,如果李某某入狱服刑后,仍旧拒绝认罪服判和悔罪,甚至继续申诉,这将直接影响他未来狱中的减刑或假释。因为按照相关规定,认罪悔罪、写悔罪书是他目前面临的第一道关口。如果他坚持不认罪悔罪、不写悔罪书,他将失去减刑假释的机会。文/本报记者 刘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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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某某入狱后 得先考三次试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在未成年犯管教所,任何一名新犯入狱后都要经历三个阶段、形式不同的教育。即入监教育、常规教育和出监教育。对李某某来说,他首先要在接受入监教育后参加三次考试取得监狱中的“两证”。

  新入狱的罪犯接受入监教育后,将由未成年犯管教所教育科牵头,负责入监教育管区对其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是“应知应会”的“监规”部分,考试形式是笔试。而劳动生产方面,则由生产科负责考核。两项考核通过后,李某某才有机会拿到监狱的计分许可证和劳动生产上岗证。不过要拿到这“两证”还需要一次“综合考核”。

  李某某在经过入监教育之后,将与同期入所的罪犯一起,接受由该所狱政科、教育科、生活卫生科、心理矫治室、狱侦科和劳动生产部门等各职能部门的联合考核。综合考核主要从内务规范、队列规范、行为规范、应知应会、传统文化和生产安全知识等六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方式采用评委现场打分、考核组综合评定的形式,并向现场参试罪犯当场宣布成绩。

  具体讲,在综合考核前,李某某要像其他罪犯一样,做到在规定的5分钟之内,单人完成被子的叠、打整理,使其符合内务角、面、线的要求;在应知应会、传统文化学习效果和生产安全知识的考核中,考官们将采取现场抽签的形式,要求罪犯回答规定的内容;而队列规范和行为规范的考核,除进行现场展示外,还将每一个考核项目的入场、退场中的每一个细节都作为考核的内容,并与日常的队列训练和行为举止相结合,进行综合打分考评。

  据了解,各项考核合格的罪犯,同时取得计分许可证和劳动生产上岗证,并将依照相关规定,正式步入服刑改造生活,也即进入常规教育阶段。也就是说,通过了入监教育后三次考试,李某某才能接受管教所的常规教育。

 

  维持原判依据何在? 审判长回应李某某等人强奸案五大焦点 

  经审理查明,李某某等五人均曾供认自己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在侦查机关也曾供述看到其他同案人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并且多名原审被告人均稳定供称,李某某、王某对被害人实施过扇打、踢踹等暴力行为,上述供述不仅与被害人的陈述相互印证,而且有证人李某等证言、湖北大厦监控录像、物证鉴定意见等在案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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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一中院今日上午9时将在该院一区西中法庭依法公开宣判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有法律专家分析称,由于李某某在二审中未能成功提交新的证据,无认罪态度,依旧坚持无罪辩护,所以二审改判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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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刘宝才
责任编辑: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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