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公共医疗服务谁将获益?
2005-08-17 09:22:54 作者:冯雪梅 来源:SRC-366 |
政府可以像购买普通公共物品一样采购医疗服务,是近期医疗改革诞生的新事物。据报道,根据北京市海淀区要求,该区22家原先归卫生局管辖的医疗机构,转归新成立的海淀区公共服务委员会(下称公共委)管辖。新成立的公共委,将作为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的代表,采取合同外包、招投标、民办公助等形式,向医疗机构购买服务。
海淀区医改的亮点之一,在于改变了卫生局既管医院又办医院的双重身份,使其仅仅成为医疗市场的监管者。如果仅从效率的角度而言,这种身份的转变并不需要重新成立一个新的机构。因为只要定位明晰,卫生局或者公共委完全可以从事相同的工作。可见,成立公共委,是政府面对医改诸多疑难杂症和利益纠纷时,不得已而为之的手段。
海淀区公共委购买卫生服务的具体方式,目前还不得而知;而如何通过科学的制度,做好医疗机构的监管工作,现在还在课题研究之中。当然,政府为更多人提供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这是人们最为期待的。但在现实条件下,政府购买公共医疗服务能否实现这一目标,需要考虑几个约束条件。
首先,政府购买医疗服务的方式值得关注。报道并未涉及政府购买方式的具体操作细节,合同外包和招投标方式能否降低成本、提升质量,有待实践加以考量。眼下,各大医院普遍实行药品招投标制,药价反而居高不下,患者不堪重负,一些医药企业也怨声载道。这样的事实也许可以改变那些以为购买形式就可以提高服务质量、降低百姓看病支出的想法。
事实证明,政府的采购,价高质劣者不在少数。表面上,众多卖家之间的竞争,能使买家获得最低的价格、最好的产品和服务。但是,当买家并非产品和服务的直接消费者而是“中间商”时,出于获取中间价差的目的,交易成本有可能上升。所以,采取什么方式购买医疗服务,以保证公平、透明、高效率,将是这项举措能否真正惠及百姓的关键。
其次,政府购买的公共医疗服务的分配方式将成为改革的胜负手。医疗服务作为一项公共福利,理应人人有份。但在现有条件下,这项福利由于属于稀缺资源,导致在分配的公平性上产生争议。谁该享受福利,谁不该享受,如何分配才公平公正,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即便政府购买了优质的医疗服务,也无法使百姓受益。良好的初衷,未必会有良好的结果。如果不解决公共福利分配中存在的问题,医疗改革将可能面临窘境,甚至前功尽弃。
最后,对权力的监督必须加强。作为政府购买的代表,公共委有权决定向谁支付多少成本购买什么样的服务,甚至还可以决定这些医疗服务的分配。只要有权力存在,就有利益的寻租空间。当买家拥有绝对的权力,甚至能够掌握卖家命运的时候,这种权力垄断可能导致的后果可想而知。
政府参与购买公共卫生服务,这一改变值得期待。至于改革的前景如何,有待于实践证明。是选择直接购买还是间接购买,怎样解决公共福利分配方式,怎样加强对权力的监督,这些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医疗市场改革的成功依然只是虚无缥缈的幻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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